返回 汉皇刘备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四十六章 废立之事(二)[1/2页]

    董卓经此一事,才明白,朝中也不是他说了能算的。觉得还是缺少重量级的盟友,思来想去,便把目光放在袁绍身上。刘备是得罪了,袁绍好歹还有一番情义在,毕竟自己是他和大将军一起私请进京来的不是?

    于是请袁绍赴会,酒过三巡,两人都喝得微醺之后,董卓于席间私语道:“天下之主,宜得贤明,而皇帝冲暗,非万乘之主。陈留王犹胜,今欲立之。人有少智,大或痴,亦知复何如,为当且尔?卿不见灵帝乎?念此令人愤毒!”

    袁绍对道:“汉家君天下四百许年,恩泽深渥,兆民戴之来久,今上虽幼冲,然则未有不善宣闻天下,公欲违礼任情,废嫡立庶,恐众不从公议也。”

    董卓闻言大怒,乃按剑叱道:“竖子敢然!天下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

    袁绍见董卓似乎已经喝醉了,怕这家伙趁机耍酒疯把自己给宰了,于是乃道:“此国之大事,请出与太傅议之!”

    袁绍他叔父袁隗就是太傅。袁绍心想等你酒醒了,再大家一块扯皮罢。

    董卓瞪着牛眼,气喘吁吁的道:“刘氏种不足复遗!”

    这话说得就有些过份了,袁绍目前还是没有什么大野心的,有也是自己闷在心中,当即勃然变色,乃道:“天下健者,岂惟董公?”于是推案而起,横刀长揖而出。

    袁绍凭一时意气,出了董府,奔行数十步,这才觉得身上冷汗一炸就出来了。袁绍回头望了望董府,又想了想自己与刘备联手的可能。不禁长叹一声。算了,京城待不下去了,跑出去了,才有希望。跑路吧,不和董卓玩了。就让这二楞子把京城搅个底朝天好了,到时才是我袁绍出面的时候。

    于是回家收拾收拾,而后悬节于上东门,出奔冀州。投袁氏故吏韩馥去了。

    董卓闻讯大怒,便欲下海捕文书缉拿袁绍。这时袁家强大的人脉关系便显露出来了,侍中周?、城门校尉伍琼、议郎何?等一同来劝董卓,说道:“夫废立大事,非常人所及。绍不达大体,恐惧故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购之急,势必为变。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众,英雄因之而起,则山东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

    董卓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拜袁绍为渤海太守,封?乡侯。袁绍在外,仍自称兼司隶校尉。

    这边卢植府中,翁婿两人对坐。

    良久,卢植长叹一声道:“玄德,我明日上殿,便将上本辞别天子,弃官返家归隐。”

    刘备劝道:“岳父可是心忧董卓?岳父不必多虑,有我在此,董卓不敢轻举妄动。”

    卢植道:“我又岂惧董卓,非忧此。实乃这些年,厌倦政事。而时局如此,莫若返家专心治学。”

    刘备欲再劝,卢植止道:“玄德勿须多言,我意已决。”

    刘备知道卢植性格刚毅,决定的事情再劝也是无用。于是便不再多言。卢植倒是劝导起刘备来了:“你在京中,兵微将寡,少逞一时之勇。以免为人所乘。董卓如今种种,不得人心,乃自取败亡之举,我观其亦不长久。你且多珍重,若事不可为,便南下荆州。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自持武力,对阵董卓。”

    刘备拜道:“诺!”

    第二日,卢植上朝,向天子递了奏本请辞,天子与公卿挽留不住,只得放行。卢植诸友蔡邕、杨彪等一路相送至十里外,含泪而还。

    董卓府中,胡轸上次在刘备跟前丢了脸面,这次便在董卓跟前使阴招:“主公,卢植既走,莫若我引军伏于中途,劫杀之……”

    话还没说完,董卓一脚就踢了过来:“休得胡言,若卢子干有失,刘玄德必咎罪于我!你欲我与他开战吗?”

    胡轸讪讪退下。

    数日之后,董卓又大摇大摆上朝了。然后又留百官议废立之事。他连续逼走卢植、袁绍,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又收袁绍司隶之兵,自度无人敢反对。

    不料刘备出列道:“天子新立,未有失德,何辜?董公何能自拟伊、霍?”

    董卓大怒,冷冷看着刘备道:“玄德何故屡与我作对?”

    刘备道:“非与公作对,刘备一片公心,止为国家。”

    董卓见自己所议,屡有人作梗,大怒,也不顾自己司空的脸面,袖子一撸,提着象笏就要来打刘备。

    刘备见董卓要动粗,忍住笑,便也把象笏一横,欲来战董卓,反正丢脸的是你董仲颖。崇德前殿顿时乱成一锅粥。喊的喊,劝的劝。两方抱住,这才乃止。

    董卓黑着一张脸,气哼哼的走了。

    回到府中,李儒道:“主公既已控制宫廷禁卫,何不令卫士击杀之?”

    董卓气道:“我为三公,岂有殿前擅杀大臣之事?凭白落人口实,为公卿所恶。且玄德若死我手,其军必来攻我,得不偿失。”

    李儒道:“既如此,莫若拜以他职,逐其出京?”

    董卓眼珠一转,转怒为喜,道:“此计大妙。”他想道,你刘备赖在京中,不就是因为你是东中郎将吗?现在让你出去做郡守。

第一百四十六章 废立之事(二)[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