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五章[2/2页]
当年汉承秦制,也跟着要守丧三年。但是汉文帝很快就发现了,这三年之丧的不靠谱。居丧三年,不能吃肉饮酒也就算了,还不能娶妻生子,不能从事社会生产。这大汉朝刚经过战乱,人口大幅减少,各种资源极度贫乏。死个人都守三年丧,这国家怎么发展,社会怎么进步?
汉文帝意识到了“其制不可久行”,于是在自己的遗诏中改变了这一制度,要求“出临三日,皆释服”;既葬,“服大红(功)十五日,小红(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也就是说,哪怕是他死了,天下臣民一起给他服丧三十六天就完事了。在这里,儒家三年之丧的制度被改成了“以日易月”,变成了三十六天,并从此垂为定制。
这条好的政策,被一直坚持执行到了西汉末年。哪怕是在扶持儒家上台,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汉武帝时期,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都没有能够被儒生们给恢复。
那是因为,稍微有点智商的君王们,都知道执行三年之丧,简直是在给自己的江山开玩笑。
只是,汉朝自己本身大力提倡孝道,甚至考察、选拔官员,都首先道德(孝行)良好的人来充任(察举孝廉)。这样自然就避免不了在民间,产生一种重视孝行的风潮。因为孝子才有前途啊。忍住三年从而获得一个飞黄腾达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傻子才不干呢。
当民间风潮愈演愈烈的时候。朝廷终于也参与进来了。汉哀帝的时候,“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河间王行三年之丧封邑增加了万户;在太学读书的博士弟子父母死了,也可以告假丁忧三年。
以前居丧多久,是民间自由随意。朝廷不表态。现在天子这么一搞,那就只差没明说了。而万户封赏的好处就在眼前发生,谁不为之心动?于是上行下效,更是蔚然成风了。
后来出了个王莽,为了获取声望,他是身体力行的执行着三年之丧的规矩。搞得东汉光武帝遗诏下令薄葬,一切如汉文帝时的制度。然后又诏告大臣们不许告宁。然后这会却已经是晚了。
当然,为了不荒废国家大事,朝廷特意进行了规定,那就是公卿刺史以及二千石以上者,不得行三年之丧。至于二千石以下的,你们随意吧。朝廷想管也管不了,也懒得管了。
只是到了东汉邓太后临朝称制的时候。她老人家竟然下诏规定:“长吏以下,不以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这一诏令,后又被列入《汉律》之中,成为选举仕进的一种资格。这为了官帽子,谁敢怠慢。于是久而久之,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终于绝地翻身,成为了“天下之通丧”。
当然,也会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如军人可以“遭丧不服”,要在外面打着仗,丢下军队跑回来服丧,天子也没那么傻。而有些确实不能离开的大臣,皇帝也可专门下诏,令臣下释服办公不要走。
现在社会上,普遍都是三年之丧了。一种行为,当它成为了全社会都共同饯行的一种习俗时,想要再改变。那就是真的难了。袁绍为何名满天下,还不是他在家为父母连续居丧六年。从而获得了满天下士人们的赞誉?
朝廷对于贵族和大臣们,在品行上的要求,格外严格。刘备当年为父亲居丧三年,现在母亲去世了,他若不提出守丧,岂不是要被天下人的口水给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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