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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八章 袍泽之情[2/2页]

    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永远是不变的真理。

    齐木一手提着神鹰的脑袋,一手握着一把斩马刀,同时抓住缰绳,猛地一提,战马顿时扬起双蹄,避开屠睢一斧。

    然而,一斧避过,却只见浮光掠影间,屠睢的斧头方向一变,直接撕裂在战马的脖子上。

    “噗嗤!”

    一道撕裂声响起,血腥四溅,战马倒地。

    齐木翻滚而出,连忙将神鹰的脑袋护在怀中,起身后,眼神冰冷的看向屠睢,那眼神中,尽是滔天杀意,甚至已经无视了那死亡般包围而来,席卷周围的无尽火焰。

    在那火焰的熏烤下,他们身上都已经沾上一处处火焰,头发不断被烤焦。

    这种情况,换作他人,逃亡还来不及,谁还能宣泄自己的仇恨?

    然而,齐木就在凝聚自己的仇恨,他没有任何逃走的意思,仅仅只是想要杀了屠睢,为神鹰报仇。

    在他那双目光注视下,屠睢本想再度出手,在齐木尚未反应过来之前,一击必杀。

    然而,看到那双眼神后,屠睢浑身一颤,却是忽然停下了。

    在屠睢的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个人,石破天!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石破天的身影浮现屠睢脑海中,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首诗经《击鼓》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句流传千古的诗句,在后世,有人沿用在男女感情上,但实际,这是描述男人与男人之间感情的诗句。

    当然,无论上男女感情也好,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也罢,只要配得上这首诗,都足以证明其感情之深厚!

    男人与男人之间,只有生死好友才配得上这一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诗经中,这句诗讲的乃是作者与孙子仲的感情,也就是战友情,袍泽之情。

    这首诗,与来自大秦的《无衣》可谓千古绝句。

    大秦的《无衣》原诗如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击鼓》《无衣》两首诗经,描述的都乃战友情,家国情。

    那种战友与战友之间的感情,深厚而不能割舍,有衣同穿,有酒同醉,有命同活,生死与共!

    这里面的生死与共,并不仅仅只是一种夸大的描述,而是真实存在。只要一方做出决定,无论是对是错,是死是活,刀山火海,都要一同共赴,此乃袍泽之情,生死之情!

第九百九十八章 袍泽之情[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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