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回归正常[1/2页]
回到学校的两人俨然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甚至一起去买杂志。
陇驿经过与球星们的实战,使得自己对篮球有了全新的认识,进而自己的球商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不断的训练,技术上的进步更是有目共睹,现在在学校里虽然还是有很多技术比陇驿出色的,但实战比赛,还是陇驿更胜一筹。
孙琦回到学校之后,一直想找到那个声音,一直不停地和自己说话,等待另一个孙琦的出现,而时间过去了很久,那个声音再没有出现过,而且孙琦的篮球梦也越来越少了,但孙琦真的爱上了篮球,没事就跟着陇驿一起训练打球,看看篮球杂志。
“听说基德和纳什都进名人堂了!”孙琦堵住陇驿说。
“对啊,我们也是和名人堂成员打过比赛的人。”
“但我只有一场半比赛的记忆,而且有一场的记忆很糟糕!”孙琦心想。
“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和他们比赛见面。”孙琦说道。
“这种机会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别想了,练好自己的球吧!”陇驿说。
“你觉得基德和纳什谁更强一些?”
“基德吧!”
“怎么讲?”
“基德的数据上不比纳什弱,虽然得分能力较差,但年轻时期的得分也是不错的,至于篮板抢断之类就没的比了。基德历史第二的助攻,第二的抢断,第三的三分,和第三的三双,这些纳什恐怕很难达到。而且基德在多个球队都有出色表现,独自带队打入决赛,后来在小牛获得总冠军,不要说这个冠军是抱大腿的,基德那年的季后赛表现称得上队内的二号人物。”
“那基德和纳什巅峰期谁的传球更好一些呢?”
“经常看球,我们会发现除了助攻都很多以外,基德和纳什的球风是完全不同的。就像奥尼尔和杜兰特都能砍下30分,但是得分的方式完全不同一样,助攻也是同样的道理。
纳什更多着重于“节奏”上面,著名的七秒快攻不必多说,炮轰篮球也不必多说。纳什是通过自己传球能力,控制节奏,配合高运动能力的队友,迅速打出反击,要的是成功率,这种打法华丽好看而且成功率高,但是缺点显而易见,被对方强行压下来陷入阵地进攻就会陷入苦战,最终只能靠纳什和内线打挡拆结束。纳什太了解他的队友,所以传球总是恰到好处,对方却估计不出,纳什在接到篮板球的一传之后在脑内就知道这个时候队友将要跑到什么地方。。。
基德的特点是,组织。他对于节奏无所谓,无论你快还是慢,他跟着你走,然后去梳理进攻。比如一次进攻传了一圈球跑了一圈位打一个挡拆没有机会,你会发现球传导一圈又回到基德手里,基德拿球站一两秒,梳理第二次进攻。
传球是一个人的事情,但是组织队友进攻是需要队友五个人一起行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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