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噩梦醒了(下)[2/2页]
他是指刘易斯在场上的勇猛表现与场下的文静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大概就因为这点,所以人们有时会忘了他的帅,不过有时他的帅也不单指他的长相,也包括他的球技。
一个极具潜力的小前锋:拥有后卫般的速度,投篮手感和传球能力,并且有着极具优势的身高208,有中锋队员的篮板和盖帽能力,并且他只有22岁。哦还有一件事:他和佩顿、贝克,一道组成了超音速队的先发阵容,毫无疑问,刘易斯是超音速队未来的希望。
传奇开始在德克萨斯州的艾利弗高中,在休斯敦,一个206,体重95.3的中锋,刘易斯是自从奥尼尔后德克萨斯州的最热门人物。在度过了生涩的第一年后,他迅速成为校队的主力,并带领球队打出队史上最好的成绩79胜5负。
“当我在高中打球时有很多压力,”刘易斯说,“每天晚上我都要防对方二到三个队员,而从全国各地来看我打球的球探很多,并对我进行评论看我是不是适合在联盟打球,但我当时只是尽力打好球,并以一个职业球员的身份要求自己,不过当时真的很累。”
正是这种职业作风大大促进了他在球场上的表现,在对休斯敦拉玛尔联合高中时他个人全场贡献了35分,11个篮板、6次助攻、8次抢断和7个盖帽。赛后,对方的主教练对他的评价是:“他一个人在场就打败了我们,这个孩子是不是来自于另一个星球。”
1998年,他参加了魔术师组织的环球篮球训练营,个人拿下全场比赛的最高分27分,随后即被选为“全美高中篮球第一队”接着,在麦当劳杯比赛中他取下17分然后他又在“世界青年篮球明星对抗赛“的比赛中贡献了18分。
有了以上这些表现,他面前的路就有两条上大学或是进入。
“本来,我不打算直接进入.除非有一个非常好的顺位,否则我是一定会上大学的。但是我被告知肯定会在一个高顺位被选中,这让我有点儿飘飘然,我突然觉得自己打球真的很棒,并且在连续三届的全明星赛上都有出色的表现,因此我决定进入。”
1998年,温哥华,选秀日这天终于来到了,对此神往已久的刘易斯脑子里却突然闪现一丝害怕。他家乡的城市休斯敦有三个首轮选秀权,而拉沙德也满心做好为家乡球队效力的准备。
就在那天,他穿着漂亮的西装,戴着一顶帽子,脑子里只翻腾着一个念头“斯坦恩宣布:第14位选秀权火箭队选择刘易斯.”他设想接过斯坦恩发给他的印有火箭队队标的帽子,笑容洋溢在脸上。
两个半小时并不太长,也就是我们生命长河中的一瞬,也许就只能让我们重温一遍哈里.波特或是泰坦尼克号。两个半小时,150分钟,说起来并没有什么。但这对于刘易斯来说,这是他有生最难熬的两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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