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六章 纽约教父[1/2页]
生活在纽约的感觉相当不错,但如果把历史拉回到将近40年前,那个时候的托马斯却是走在芝加哥西部一处贫民区脏乱不堪的路上。
周围的环境十分糟糕。托马斯和他的兄弟们满大街地疯跑,去吓唬口中衔着老鼠的猫,为得是让猫吐掉口中的老鼠,而他们会乐颠颠地捡起老鼠,回家煮老鼠肉吃。他们还喜欢在附近街道蹲点,探察一些黑帮的火并情报,然后得意洋洋地向同伴炫耀最近是个哪个帮派最为厉害,在争斗中占得上风。
“对于我们来说,生活在这个地方就是要为生存不停地打拼。”托马斯说。
一直到今天,他对于苦难的童年生活记忆犹新,只不过现在回忆起当年的事情少了许多辛酸,多了几分悲壮的英雄味道。托马斯说:“我们那时每一天都要为生活奔波,如何弄到吃的、如何在学校里不被别人欺负,都是大问题。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会逼迫着你养成对生存最为敏锐的直觉。这里没有成文的规则,但是只要你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你会明白其实有着残酷的生存法则。”
在这个贫民区,托马斯学会他日后赖以生存、发展和成名的许多东西:如何在篮球场上真正地征服对手;如何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成为明星,让周围的小伙伴都听你这个头的话;如何更好地保护你和你的家庭,不被遍地都是的暴力所伤害。
很多人说托马斯自从执掌尼克斯这个俱乐部以来,显示出足够的铁腕。这一点说得没错,这是托马斯自从记事起就养成的强硬性格,他在短短的时间里,踢走尼克斯的六名球员,通过一个大交易搞来心仪的后卫马布里,解雇看不顺眼的主教练钱尼和两名助理教练,请来NBA历史上获胜最多的老帅威尔肯斯,又把他童年的朋友、后来在活塞也是队友的阿奎尔聘为球队的助理教练。
为了他心中的目标一总冠军,托马斯可以干一切事情,即使这意味着得罪人,在圈子里不受待见,但托马斯不在乎。如果为他之前42年的人生下一个注脚,强硬无疑最为贴切。
72年的某一天,12岁的托马斯正在芝加哥的一个台球厅闲逛,他倚在门口看着别人打球。突然,一个男子怒气冲冲地闯进房间,他的妹妹被人强奸了,坏蛋据说跑进台球厅,他一路追来。
男子最先看到的就是站在门边的托马斯,以为他就是那个坏蛋,拔出别在腰间的枪,黑洞洞的枪口顶在托马斯的脑袋上。换一般12岁的孩子,早就吓得哇哇大哭,瘫成稀泥,但托马斯不是这样软团,他令人出奇地平静,脸上还浮现出奇特的笑容。
那名男子被托马斯的异常镇定所震慑,慢慢放下手中的枪。这种事情当然不会吓倒托马斯,他从小就生活在饥寒交迫、暴力肆虐、为生存挣扎的环境,他的两个哥哥因为吸毒和犯罪而死。世界上最让人恐惧的事情,托马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经历过。
托马斯的哥哥拉里曾经说:“我现在还喜欢啃自己的手指甲,人们认为这是一个人紧张时的表现,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孩子来说,不是这样。我们从小经常挨饿,受不了的时候就喜欢啃指甲,吃手上的皮,然后喝点水吞下去,就像吃人肉一样。”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章 纽约教父[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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