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一章 动力火箭(上)[1/2页]
本赛季火箭同小牛队的比赛中,杰克逊在比赛中得到仅次于姚明的24分,其中在最关键的第四节他就得了10分。杰克逊的贡献还不仅限于进攻,在比赛还剩14.9秒时,沃克在中线附近发界外球,纳什想用跑动反切拉开接球空当,但杰克逊识破了安东尼沃克的意图,将他传出的球断了下来,这直接导致了球队的胜利,这个球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永远别低估一个老球员的经验。
弗朗西斯的脚步在放缓,不知是为了什么。尤其是在他独自一人走出火箭队的球员更衣室的时候,更是如此。他总是慢慢地穿上火箭队红色的主场队服,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通过球员通道,直达赛场。即使走出球员通道出口的时候,也不像从前那样主动慢下来和热情的球迷打招呼,也很少给围上来的小孩签名,而是加速冲向球场。
相反的是,在比赛结束后从球场走回更衣室的路上,史蒂夫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同见到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无论比赛的结果是多么令人沮丧,你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出一点痕迹。甚至会跟收衣服的小球童开玩笑说:“嘿,伙计,下次记得我累了换我下场哟!”
NBA给媒体的短短的三分钟赛后自由拍摄时间,会被弗朗西斯演绎成足足有10分钟的中场休息,但是仅仅是时间上的增加而已,形式上不会有丝毫的变化。史蒂夫可以摆出各种摄影记者们都难以想像的姿势,但是你不会从他的嘴里得到一点他对于未来事情的预测,在他的言语中充满了回避。
“如果你们对于我何去何从感兴趣,我可以透露一些,我的原则是?Q定了的事情就一定是我认为正确的事情。”弗朗西斯也是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犯罪之都,马里兰州的塔克玛,可笑的是,那里距离华盛顿只有半小时的车程。
“那是一个如果你没有亲身感受过,就永远也不会认出来的地方,”原火箭队的组织后卫诺里斯如此评价史蒂夫的家乡,因为他的老家就在那附近。
当小弗朗西斯把青春期过剩的无法宣泄的精力纵情地挥洒在家乡简陋的室外球场上时,没有人给予他过多的重视,而他的母亲布兰达和他的两个哥哥特里和杰夫却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注“我的家庭真是太棒了,他们三个整天盯着我,我无时不刻不在他们的监视之下,他们只允许我去两个地方,一个是球场,另一个就是家。”弗朗西斯感动地说。
弗朗西斯第一次触球是他9岁那年,他的一个小朋友带他到当地的男孩俱乐部,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篮筐是什么样子的。他穿着牛仔裤和学校统一发的鞋,因为家里买不起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奢侈品的运动鞋。就是这样一个小孩散发出来的灵性,一下就吸引了俱乐部里的篮球教练托尼邀请这个貌不惊人的小朋友来他的球队训练。
很快弗朗西斯就开始了他每天课外6小时的正规篮球训练。朗利说:“当时的史蒂夫其实和别的小孩没什么太大的不同,惟一一点就是你永远都能从他的眼中看到强烈的争胜欲望,无论在哪里他总是要成为最好的。”
尽管史蒂夫成功了,但惟一遗憾的是他并不拥有一副适合打篮球的好身板。“在篮球场上,他显得太小了。”他的哥哥特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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