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四章 街球气质(下)[2/2页]
尽管他还不到20岁,但他比大部分NBA老兵都具备街头气质、他与丹佛掘金签有3年1041万的合同,与耐克的商业合同是1500万。前面提到的爱德华兹教授非常看好安东尼,“卡梅隆很酷,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也没有试图掩盖它。这再好不过地告,诉那些孩子他并不以自己的贫穷为耻,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动力。这是一个很酷的孩子。”
魔术后卫麦迪也是孩子们深为喜爱的篮球明星,02年他被《体首画刊》选为最受球迷喜爱的职业运动员。还有小状元詹姆斯,与耐克的9000万合同把他推向为世界所瞩目的体育新星地位,当然也使得他的街头气质在全球推广。
“考虑到他面临的所有压力,他能保持现在的镇静十分了不起,”体育推广集团的总裁卡特表示他很欣赏詹姆斯在造访洛克公园之前,科比的街头气质几乎等于零,他是一名NBA球星的儿子。
从小生活在意大利、很年轻的时候就进入NBA并且获得三次总冠军,如此的。一帆风顺会让很多孩子羡慕。但是认为他有街头气质、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孩子们都这样说。
但在他来到洛克公园这座街头篮球的麦加并一试身手之后,一切都有了不同。他的跨下快速运球,他极有力量的灌篮,这和他在NBA中的灌篮不同,比赛中科比一般只用最为简单的平扣结束一次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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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可以通过一次冒险造访赢得街头气质,那么也会有人在一次失败的对抗中失去街头气质的名声。打街球出身的斯塔克豪斯后来到洛克公园打过球,和街篮高手一对一斗牛的时候,结果被桑德斯打败:后者杀下42分。
有讽刺意味的是,斯塔克豪斯现在是华盛顿奇才的后卫,而桑德斯在NBDL打球。既然他在街球高手面前如此不堪,球迷也就不再会认为斯塔克豪斯具备街头气质。
当年穿着宽松短裤,被称为密歇根五虎之的时候,韦伯无疑是一个很酷的家伙,他是街头篮球球迷举起的海报男孩。但是在进入NBA后,人们越来越不认为韦伯具备街头气质,不是他的出身不够贫寒,也不是他的球打得不酷。
而是如果以一名超级巨星的标准来打量韦伯,韦伯少了一件东西总冠军。“他是有街头气质.可是对他这种级别的球员来说,如果他老拿不到冠军,球迷就会认为他做得远远不够。这当然不酷。”斯派克斯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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