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三十五章 戏子无义[1/2页]
有些球员,像雷阿伦和姚明没有文身,毫无疑问,他们被人称为乖乖仔,也许,要不了几年,就会有人称姚明为老古董。的确,很多老实人也开始尝试文身。马龙有野牛图案,而韦伯是斗牛犬。
波拉德的文身最疯狂毒药之子,让人不由得怀疑其中的含义。至于已经退役的海军上将罗宾逊,虽然自己没有文身,但新墨西哥州的一名球迷把他的全身像刻在了自己背上。
网队大前锋马丁的左臂是:“只有上帝オ知道未来,我愿意按照上帝的旨意前进。”右二头肌上是他儿子可爱的笑脸,上方写着以肉养肉,以血养血。右肩下是马丁母亲莱迪娅的名字,左手下臂上是四个中国字患得患失,但马丁的理解为永不知足。
如今,身上刺着汉字的球员不在少数。比如据金队的坎比在左臂上刺了勉族两个字,勉意味着勤勉、不知足。族则代表那类人。从字义上看,马丁刺上这两个字似乎更合适。但老外们要的就是酷,汉字在他们心中代表的是博大精深,至于字面上的含义无所谓。
比如男人身上刺上女字,美女臂上刺上丑字都无所谓,关键是中国字那撤捺折钩的造型吸引着他们。笔者就曾经见到过老外额头上文了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一行小字,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姚明本赛季的队友杰克逊似乎对中文颇有研究,因为他身上居然刺着出自老子道德经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另外,掘金飞人级白人球员安德森,左前臂刺着好、右前臂刺有恶。就连战神艾弗森也在身上刺上了汉字,他颈部右边刺着忠的汉字,代表他对家人、球队及朋友的忠诚;另外,他右手前臂刺着仰,这有着尊敬、景仰的意思。
显然,经过近十几年的演化,文身早已不是什么罪恶的标志,而成为了一种酷酷的流行文化。
有时遮遮掩掩反而更有诱惑力。有天和一篮球知己在畅谈着NBA的林林总总。在经过一阵厚颜无耻的互相吹捧后,突然发觉今天的NBA早已经变味了。
30年前,张伯伦和拉塞尔虽身为对手,却在赛场内外惺惺相惜,成为生死之交。
20年前,在一场重要的交易中,奥克利被交换到尼克斯队,从而换来了日后对公牛队第一个三连冠至关重要的中锋卡特菜特。当时乔丹气得几乎要发疯,他和奥克利也成为了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10年前,大虫罗德曼加盟公牛队。皮彭可以尽释前嫌,大家彼此背后也没留下什么坏话。
但今天,奥尼尔离开了湖人队,杰克逊也走了重要的人物只有科比留了下来。他们曾经联手赢得的三连冠就像是水蒸气一样,瞬间就在这个燥热无比的夏季蒸发了。
是的,所有的爱恨情仇你可以当他们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但那些或明或暗的回忆,真的不会让人们的胸口,偶尔,在深夜中有一点点的痛楚吗
或者真的没有,也许科比这样的新新人类从来就不在乎这些。
一切都是金钱在作祟。没错,金钱可以让昔日共盖一条被褥的好哥们形同水火,也能形成你从前根本想不到的某种利益重组。不必免俗,你可以不把金钱当回事,但大多时候,它的确可以令我们很多有限度的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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