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 长沙大火[2/2页]
30000多人在大火中丧生,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共计5.6万余栋。
省政府、民政厅、建设厅、警察局、警备司令部、省市党部、保安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电报局、电话局、邮政局、市商会、中央通讯社、中央广播电台和在长沙各家报馆等建筑烧毁;
被烧毁或大部烧毁的学校有湖南大学、明德中学、岳云农工,楚怡工业学校、兑泽中学、第一师范、南华女中、明宪女校、妙高峰中学、省立长沙高中、民众教育馆等31所;
被毁的银行有湖南省银行、江西裕民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十余家;
被烧毁工厂的有40多家,其中损失最大的有湖南第一纺织厂,其厂房损失达27万余元,原料损失达96万余元,机器设备损失达60多万元。长沙作为全国四大米市之一,190多家碾米厂和粮栈仅幸存12家半。
绸布业损失约200余万元,约占全行业资产的80%。湘绣业40家全部毁灭。
除湘雅医院外的所有医院均被烧毁。
为平息民愤,1938年11月16日老头子赶到长沙,下令速捕首事有关人员,依法严惩。
一、长沙警备司令?悌、警备二团团长徐昆,以辱职殃民,玩忽职守罪被执行枪决;湖南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以未奉命令,放弃职守罪,被执行枪决。
二、湖南省政府主席张**,用人失察、防范疏忽,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
三、湖南省保安处长徐权,惊慌失措,动摇人心,革职查办。
四、长沙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石国基、参谋处长许权在逃,予以革职,通缉查办。
五、长沙市市长席楚霖弃职潜逃,革职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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