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造化之王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17章 赤色灵珠[1/2页]

    叭叭叭叭!

    随着那赤色身影稍稍动了一下,密集如雨的骨爆声立时响彻起来。

    骨爆声中,巨大的赤色身影极其缓慢的站了起来,站起来的刹那,周身骨节似乎还是非常的僵硬!

    “这是......”

    叶真的目光骤地一紧,眼前这妖兽,身高三丈,双臂奇长无比,站起来的时候,竟然长达两丈,周身毛发呈火焰色,尤其是一双眼睛,泛着赤色,盯人一眼,便能有一种令人心头发寒的感觉。

    “这眼神,怎么好像.......没有任何生气.......”

    被这赤色魔猴的身影盯了一眼,叶真神情再次变得诧异,一双巨大的眸子,冰冷的就像是死物一般,不带任何野性的感觉。

    与叶真以往遭遇过的任何一只妖兽的眼神都有所不同。

    吼!

    鼻孔中喷出白气,猛地站起的赤色魔猴的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咆哮声!

    轰隆隆!

    早有准备的叶真一抖手,一道惊魂天雷就当头轰了过去,同时,叶真飞身而上,心剑剑光已经爆射而出。

    叶真打算趁着惊魂天雷麻痹眼前这家伙的时候,直接干掉这家伙。

    说实话,对上一般的单个妖兽,叶真还真不怕。

    诡异的一幕,突然就出现了。

    这魔猴的长臂一伸,猛地抡起了一面巨盾,挡在了身前,也挡住了轰过去的惊魂雷光。

    几乎是同时,魔猴左臂一抡,一只漆黑无比的狼牙锤猛地无声的抡出,磅礴的火灵力陡地爆闪开来,仿佛一颗火焰陨石一般迎向了叶真的心剑金光!

    咻!

    持盾的右臂往前一伸,猛地就从两丈暴涨到了十丈左右,兜头盖脸的向着叶真当头轰下。

    “操!”

    这一幕,直接让叶真变得慌乱不已,土黄色的坤元神掌仓促迎上,与那面巨盾重重的轰击在一起!

    巨盾重逾十万斤,再加这上魔猴的巨力,仅仅一招,就将叶真砸得双膝一软,脚下的石板纷纷碎裂!

    一击得手,魔猴双臂爆涨,手中巨盾跟烈焰铁锤轮番轰向叶真的头顶,就像是打桩一一般,一记快似一击,砰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

    每一记轰击,都能将叶真刚刚护到头顶的坤元神掌轰碎,一瞬间,简直让叶真狼狈到了极点!

    “通臂火猴!”

    “这竟然是传说中的通臂火猴!”

    终于,叶真认出了眼前这恐怖的妖兽是什么样的存在了。

    通臂火猴,乃是灵智奇高的一种妖兽,其生出来不久,灵智就能够接近灵兽。

    乃是妖兽之中为数不多的几种能够使用武器极其通灵的妖兽。

    而且,其血脉之中蕴含有上古通臂大猿王的血脉,一旦修为和灵智达到一定程度,突破到王级,通臂大猿王的血脉就会彻底的觉醒,将会拥有一项极其恐怖变态的近战神通。

    真真正正的神通,与土遁一个级别的神通——通臂!

    双臂长度可以自由的增长缩小,据说最巅峰处,通臂一击,可直轰万里之外,不过,那得血脉完全觉醒的通臂大猿王才有的本事。

    换句话说,既然能通臂,眼前这通臂火猴,乃是一只通臂火猴王!

    但就算是最初级的神通——通臂,就比如此时这通臂火猴王,就非常的恐怖了。

    再配上威力强大的武器,妖兽恐怖的修为与巨力,那战力.......

    此时,身体不动,暴涨的双臂只是抡圆了,就将叶真轰得毫无还手之力。若不是叶真的坤元神掌防御力强大,真实修为又高达到铸脉境三重巅峰,恐怕早就被轰成肉泥了!

    “见鬼,这里竟然还有如此恐怖的玩意?”

    怒喝一声,神念一动,叶真的身形陡地消失!

    轰!

    巨盾与铁锤同时轰在地面上,大殿内矿石飞溅,尘土飞扬!

    失去目标之后,通臂火猴王鼻孔间冒着滋滋的白气,没有任何感情的巨目不停的在大殿内扫来扫去,寻找着目标!

    一刻钟之后,通臂火猴王鼻间的白气渐消,慢悠悠的回到方才的角落里,双眼缓慢的闭上,周身暴虐的气息,开始疾剧的消散。

    没几息,方才周身散发的恐怖气息就彻底消散,方才大发神威的通臂火猴王就像是一座石雕一般静静的呆在了角落里。

    遁入地底的叶真看着这一幕,却是惊呆了。

    方才危机间,叶真直接施展土遁术遁入了地底。

    这应该算是驭兽门的一个防御漏洞,地底二十米深的地方布置有克制土遁术的金系阵法,但是这大殿之中却没有。

    不过,细细想来,应该不算是漏洞。

    试问,若是驭兽门还在,这么大的动静,早就被发现了,驭兽门的高手早围上来了。

    若是驭兽门还在,别说是闯进这万兽殿,恐怕闯进天时地方迷魂大阵的时候,就会惊魂驭兽门的高手。

    主动催动阵法之下,生死路就会彻底的变成绝路。

    万灵湖更是绝路中的绝路,随便来个驭兽门驭兽高手就能令能闯过者彻底的葬身湖底。

第717章 赤色灵珠[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