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型化[2/2页]
要知道,重巡洋舰是“华盛顿条约”下的“怪胎”很像是缩小版的战列巡洋舰,即过于重视火力,忽视了防护。结果就是,重巡洋舰在拥有火力优势之后,在与配备了六英寸舰炮的轻巡洋舰对阵时,实际上没有半点优势可言。原因很简单,重巡洋舰的装甲防护在任何距离上都挡不住六英寸穿甲弹。更重要的是,巡洋舰的交战距离往往在一万米以内,很少像主力舰那样达到两万米,而在这种距离的战斗中,主炮的射速比炮弹的威力更重要,而八英寸舰炮的射速明显不如六英寸舰炮。
虽然没有实战证明,但是冯承乾非常清楚,重巡洋舰根本没有多少实战价值。
事实上,除了〖日〗本与美国,没有哪个国家重视重巡洋舰,英国皇家海军只是象征性的建造了几艘,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根本就没有建造重巡洋舰。有趣的是,美国海军建造重巡洋舰的初衷是为了对抗〖日〗本海军的重巡洋舰。
问题是,为排水量在一万五千吨左右的“南京”级配备一百五十毫米舰炮,显然是大舰装小炮,无法充分利用“南京”级的吨位,也就会造成一定的浪费。此外,〖中〗国海军拥有的轻巡洋舰,除了当时正在建造的,都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舰龄了,根本无法对抗〖日〗本海军的重巡洋舰。
正是如此,冯承乾才采纳了工程师的建议,为“南京”级配备了二百毫米主炮。
这个被迫做出的决定,在大战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知道,舰炮不仅仅用于海战与防空,还是对地打击的利器。更重要的是,〖中〗国海军只有六艘主力舰,而配备了二百八十毫米主炮的“北京”级只有两艘,除了“南京”级这些配备了二百毫米主炮的防空巡洋舰,剩下的全是主炮口径为一百五十毫米的轻巡洋舰,而在执行对地打击任务的时候,一百五十毫米舰炮的威力明显不足,如果没有“南京”这样的防空巡洋舰,〖中〗国海军在执行对地打击任务的时候,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麻烦,甚至得为此抽调主力舰。
大战中“南京”级最主要的用途就只有两个,一是防空,二是对地打击。
显然,正是二百毫米舰炮,赋予了“南京”级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
当然“南京”级最大的优点,就是造价低廉。根据〖中〗国海军造船厂的报价“南京”级的造价只有“北京”级的一半。这与减少排水量有直接关系,也与减少动力系统的配制要求有很大关系。此外,主炮的造价、以及减少高射炮数量,都对降低造价有帮助,更对〖中〗国海军大批量采购这种战舰大有稗益。
一九三八年“华盛顿条约”作废后,〖中〗国海军就下达了四艘“奄京”级的订单。
当年年底,〖中〗国海军又追加了六艘订单。
算上两艘已经开建的“北京”级,〖中〗国海军在一九三八年就采购了十二艘防空战舰,达到了为一艘航母提供两艘防空战舰的标准。
大战爆发前,两艘“北京”级与十艘“南京”级全部服役。
这十二艘防空战舰是〖中〗国海军在大战的前两年的主力,其发挥的价值,甚至超过了六艘主力舰。
更重要的是,这十二艘战舰填补了〖中〗国海军没有大型巡洋舰的空白。
要知道,在此之前,〖中〗国海军没一艘介于主力舰与轻巡洋舰之间,可以承担一些非主要任务的大型战舰。相比之下,到一九三八年的时候,其他列强的海军都已经建立起了完备的战舰体系。
有趣的是“北京”级与“南京”级,直接引发了巡洋舰的大型化浪潮。
在此之前,各国巡洋舰的排水量都在一万吨左右,大的不过一万二千吨,小的还不到八千吨。
随着“北京”级与“南京”级开建,其他列强立即认识到,那些按照条约设计的巡洋舰根本不是这两种巡洋舰(国外一直把这两种战舰归为巡洋舰)、特别是“北京”级大型巡洋舰的对手。
结果就是,只有建造更大的巡洋舰,才能与这两种巡洋舰抗衡。
随后,〖日〗本海军取消了“利根”级巡洋舰后继舰的建造规划,开始设计代号B凹的大型巡洋舰。美国海军的动作更快,在一九三九年就启动了“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的设计工作,只是美国海军更理智,没有急着建造“阿拉斯加”级,而是在大型巡洋舰与快速战列舰之间做了权衡。当然,最终美国海军选择了作战能力更加全面、战斗力更加强大、同样适合扮演防空战舰角色的快速战列舰,并且由此发展出了“南卡罗来纳”级与“依阿华”级战列舰。至于用来与“北京”级对抗的“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直到大战的第二年才开工建造,并没赶上大战中最关键的几场海战。
有趣的是,受到影响最大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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