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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伏击[2/2页]

    只是,敌人有两辆装甲车。

    后面那辆装甲车没有受到威胁,而且乘车作战的步兵已经开始下车。

    李承志调整了目标,他必须尽可能的压制住敌人。

    只是他知道,再也不会有火箭弹来干掉那辆装甲车了,因为刁德勋只带了一具一次性使用的火箭筒。

    所幸的是,两名聚集手做了更充足的准备。

    后面那辆装甲车的尾门刚刚打开,其所在的位置就发生了一连串的爆炸,至少有十多枚遥控炸弹被同时引爆,一下就包裹住了装甲车。

    李承志很是震惊,因为这些炸弹明显是事先就已埋设好了的。

    问题是,在潜伏的这三天里,李承志没有发现唐宏光或者是刁德勋离开潜伏点,他们又是怎么安放好遥控炸弹的呢?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次大爆炸,消除了最大的威胁。

    要知道,两辆装甲车上各有一挺大口径高射机枪,如果这两挺机枪被用上,李承志他们就有大麻烦了。

    也许,敌人没有发现他们,但是横飞的枪弹本身就是巨大威胁,更别说是大口径枪弹。

    除掉了两辆装甲车,剩下的敌人就只能用步枪作战,而步枪的威力小得多,在夜间也很难威胁到埋伏好的狙击手。

    当然,这并不等于接下来的战斗很轻松。

    在最后面的卡车上,至少有一个排的步兵,而且肯定有几挺轻机枪或者是通用机枪。

    在两辆装甲车被摧毁之前,卡车上的步兵就已经全部下地,而且躲到了公路对面,利用路基做掩护,向狙击手所在的方向胡乱开火。

    有好几发子弹就落在了李承志附近。

    只是,李承志没有惊慌。

    胡乱开火的敌人根本是太大的威胁,毕竟没有精确瞄准,打出的子弹就只能靠运气来射中敌人了。

    显然,与子弹的撒布范围相比,躲藏好的狙击手被直接击中的概率并不大。

    问题是,李承志也很难瞄准敌人。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敌人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而且大部分是老兵,有着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李承志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敌人无法使用机枪。

    所幸的是,李承志不是在单独战斗,他身边还有罗秀生呢,而且在这个距离上,罗秀生手上那把自动步枪的威力不比狙击步枪小多少。此外,自动步枪的弹容量更大,而且以短点射为主,压制效果更加明显。

    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身后还有两名货真价实的狙击手,而且使用的是大口径狙击步枪。

    如果说,路基能够挡住七点八毫米枪弹,那么在十四点五毫米枪弹面前,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十四点五毫米钢芯穿甲弹能够打穿一百米外的二十毫米后的装甲钢板,而在四百米外至少能够打穿二十厘米厚的岩石。这就意味着,只要击中敌人藏身处的路基,十四点五毫米枪弹就能在打穿路基之后,干掉躲藏起来的敌人。

    对那些敌人来说,唐宏光手上的那把大口径狙击步枪绝对是个恶梦。

    在李承志压制机枪的时候,唐宏光的大口径狙击步枪一直没有停歇,以平均每五秒钟一次的速度给敌人点名。

    不到两分钟,那一个排的敌人就死伤得差不多了。

    在李承志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埋伏地点,去清除掉残余的敌人时,刁德勋已经赶到,而且从车队前方绕到了公路另外一侧。

    李承志没再犹豫,立即叫上罗秀生离开了埋伏地点,向车队后方走去。

    很快,枪声响起,不过是突击步枪的枪声。

    所幸的是,使用德制突击步枪的是刁德勋,而不是危地马拉政府军的官兵。显然,刁德勋更喜欢使用敌人的武器来对付敌人。或者说,在这种近距离战斗中,德制突击步枪要比他带的那把狙击步枪与用于自卫的手枪更有用。

    当然,李承志也这么认为。

    他可不想用狙击步枪进行近距离战斗,而且战斗手枪的威力不够大,未必能够一枪解决掉视死如归的敌人。

    因此,在路过一具敌人的尸体时,李承志也拣起了突击步枪。

    战斗收尾的速度非常快,李承志只干掉了一名危地马拉政府军士兵,就与相向而来的刁德勋会合了。

    只是,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因为他们要干掉的那个大人物在防弹轿车里面。(未完待续)RQ

第七十七章 伏击[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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