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快船需要我啊[1/2页]
麦迪逊花园球馆一直以来都被称作是篮球麦加,每个超级巨星都想在这座球馆留下些什么。
纽约对篮球运动员们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
实际上,对任何一个美国人,纽约都是一个向往的地方:这种情绪上的价值,是洛杉矶所不能具备的。
范希倒是没有什么朝圣的感觉,他在麦迪逊花园打了不少球,数据与输出都比较稳定。
在麦迪逊花园,现场的球迷以激烈的嘘声欢迎了范希。
尼克斯的球迷可没有因为前一天晚上球队老板詹姆斯多兰躺在范希身上就表露出友好。篮球圈将范希视为公敌是全美性的,纽约媒体一直走在反对范希的前列。
范希面对着现场的嘘声他表达出无所谓的态度,他冷漠的走进球场,他和斯蒂芬纳什、卡梅隆安东尼、斯塔德迈尔都打了招呼。
泰森钱德勒似乎有些抗拒,他对着范希有咬牙切齿的动作。
范希压根就无视他。
这算什么东西?
泰森钱德勒从伦敦回到美国之后,一直在喋喋不休的说什么他受到了不公吹罚,如果他没有被罚下球场,范希和中国队压根就拿不到金牌。他强调他的作用很大,言谈之中都是委屈。
范希很少搭理这种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输不起的表现。相比之下,反倒是这次的詹姆斯令他尊重。詹姆斯输了之后承担了全部责任,埋头苦练,这个赛季拿出了更强的个人实力。
泰森钱德勒?怨妇罢了。
范希无视他,走向另一边。
但在范希迈开步的时候,他身后的米利希奇却迎面撞上去,直接和泰森钱德勒撞了个满怀。而且还在他耳畔留下一句:“去你吗的。亲我的老二。”
米利希奇忽然起来的挑衅让泰森钱德勒始料未及。
他正要展示展示他的强硬,米利希奇已经鸡贼的走开。
泰森钱德勒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他如果追上去,那肯定是他挑衅。裁判可不会听他说什么‘那个红头发的家伙骂人可脏了’。
他只能憋着一股劲,等待到比赛里给米利希奇这个该死的水货一些颜色看看。
米利希奇自从染了红头发之后,他的性格不是小变,而是大变。
他甚至有一种游戏人间的混不吝感觉。
与他之前患得患失的悲哀标签形成鲜明对比。
不得不说,快船球队氛围好,直接把米利希奇从人变成鬼了。
比卢普斯是感受最深的人,以前米利希奇在活塞的时候,每天小心翼翼,低着头做人,甚至不敢和教练组的人对视。现在,他却是摇头晃脑,敢半夜打电话给范希要求范希表扬他了。
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
快船今天晚上的首发阵容是:卢比奥、范希、伦纳德、怀特塞德、米利希奇。
诺维斯基今天缺阵,他在哈德逊河被流感击中了。昨天的休假,诺维斯基和他的未婚妻去逛了繁华的纽约城,还和斯蒂芬纳什共进晚餐。
然后,他就流感了。
这对尼克斯来说是个不太好的消息,也使很多篮球专家兴奋的表示:洛杉矶快船的连胜之旅是时候停在麦迪逊花园了。
尼克斯今年的账面实力属实是强劲了。
他们的首发阵容是:斯蒂芬纳什、JR史密斯、卡梅隆安东尼、斯塔德迈尔、泰森钱德勒。
光是进攻而论,这套阵容能和全联盟任何球队单挑。
最近还有纽约媒体说,如果梦之队是派尼克斯去打奥运会,中国队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
他们也只能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嘀!
哨声响起,比赛开始。
米利希奇和泰森钱德勒跳球,钱德勒的身高有优势,但是篮球没有偏向他那边,米利希奇捡了便宜,将篮球拍给卢比奥。
卢比奥带球加快了节奏,他飞速来到三分线弧顶,没等纳什做出防守姿态,他就已经快速将篮球传给范希,范希一个轻松的变向就摆开JR史密斯,他闪入禁区,泰森钱德勒气势汹汹的防守上来,但范希略作停顿,就将篮球传到米利希奇手中。
米利希奇双手暴扣。
很轻松,很悠闲。
落地之后,他冲着范希做了个飞吻。
回过头,又朝着场边的拉拉队员,飞吻了一个。
这家伙现在完全放飞自我了。
哪怕是在这种全美直播的比赛现场。
ESPN的解说员麦克布林深恶痛绝的说道:“这就是我不喜欢杰克范的原因,他将整个球队文化都带偏了。瞧瞧米利希奇,他现在成什么样了?以前的米利希奇只是水平不行,现在连做人都花里胡哨了。”
ESPN对于范希的批判从来没有停止过。
米利希奇也顺带着成为他们讨厌的人。
范希虽然不喜欢米利希奇这种极度压抑之后的极度释放,他觉得米利希奇可以稍微收敛点。不过,他不会好为人师去教米利希奇该怎么做人,米利希奇能打成这个样子其实已经很好了。
快船是以鼓励为主的家庭氛围。
易边再战,快船守出联防。
卢比奥机警的跟着纳什,卢比奥的防守虽然巅峰基德那么强,但在控卫里实属一流。
如果是年轻的纳什,风之子时期,可以轻松的过掉卢比奥,但现在他需要来一个掩护。
斯塔德迈尔上来,怀特塞德跟在他身后。
在纳什和小霸王完成经典挡拆,并且要形成V字时,纳什被怀特塞德笼罩了,怀特塞德比想象中的还要能防守,虽然他的进攻不怎么样。
他以前的问题是球场位置感偏弱,尤其是在烂队的时候,显得更糟糕,所以被国王队直接炒掉。
但到了快船之后,他的提升非常明显。快船毕竟是玩战术的,而且队友们都聪明,不像国王那帮只顾着拿数据的。
所以,他的优势飞速凸显出来。
怀特塞德运动能力很好,他锁住了纳什的突破路径。
但纳什迅速改变此前的计划,他将篮球传到卡梅隆安东尼手里。
安东尼拿到篮球,用他标志性的试探步单挑伦纳德。
伦纳德小心翼翼的站在他面前。
当今联盟,论攻击技巧之细腻,面框背身单打之全面,除了科比就是安东尼了。
安东尼和詹姆斯刚入联盟的时候区别其实并不是很大,甚至可以说安东尼还要略微优秀一些,他新秀赛季就带队进入季后赛,詹姆斯却没有。虽然詹姆斯拿到那个赛季的最佳新秀,但其实当时也是有一些争议的。
那个时候的安东尼比詹姆斯虽然大一岁,但他比詹姆斯多了一个NCAA总冠军,可以说卡梅隆安东尼的NCAA总冠军是NCAA有史以来最传奇的,他是以大一新生的身份带领上个赛季还不咋地的雪城大学获得的总冠军。
所以,当时他和詹姆斯并称双骄。
他们的差距是在第一个休赛期后拉开,绰号甜瓜的安东尼没有詹姆斯那么努力,詹姆斯第二个赛季体型壮了一圈,安东尼是肥了一圈。
他们职业生涯的分水岭是在2006年,当时还在掘金的安东尼就在这块场地,与尼克斯球员打了一架。
这一架打掉了安东尼的商业价值,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掉出被联盟力捧的代表群。
当然,另外一个原因和他的打法也有关系。他太古典了。
与现代篮球追求高效迅疾有着极大的区别。
安东尼在伦纳德面前进行了极其细腻的假动作试探,随后中距离跳投出手……砰!
没中。
伦纳德其实已经防守受骗。但从观众的角度看,安东尼这个球就是在消耗时间,并且打了一个铁。
第425章 快船需要我啊[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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