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荡宋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连夜跑路[1/2页]

    nbsp;   广源一年之内来了两拨人,两拨人的境地又是何其相似。

    但凡来了广源的人,没几个能全身而退。

    宋官员看到群情激愤,他以为他这一次前来,一百多号人足震慑前场,他却不知,南越人当初的阵势可不输他们!

    第一次面对南越派出撕民阮仲等使团,现在还在山里面挖矿,就是不知道卢之瀚派出的这帮人下场会不会好一点!

    这一帮人同样不是朝廷正式派出来的官员!

    事实上,卢之瀚已经被拿下!

    邕州失守,卢之瀚这个广南转运使要负最大的领导责任,邕州的如州苏缄破城时殉难,想追责也没有办法,朝廷还要加以抚恤,活着的卢之瀚就要背负全部罪责。

    卢之瀚为官几十年,他可是从太宗一朝混到如今仁宗一朝的官场老油条,从北面的契丹人北汉人到现在南方各部的蛮子,什么样的敌人对手什么没碰见过。

    他也清楚,这一次朝廷不会放过他,他想争取在朝廷???????????????的钦差大臣到来之前,先搞定侬智高,把他骗到邕州来再一举拿下他,这样说不定可以戴罪立功!

    可是他小瞧了侬智高的决心,侬智高被他骗了那是恨不能把卢之瀚生吞活剥,他又不是三岁小儿,哪里肯再相信卢之瀚的鬼话。

    卢之瀚自己也是昏招频出,又派出一个不明就里的下官,来跟侬智高摆谱,怎么可能会把侬智高骗到邕州!

    赵祯派出御史蒋奇作为钦差南下,目的非常的明确,就是要把卢之瀚给撤掉,但是鉴于广南的情形太过于复杂,只能派出一位老臣,方能镇得住卢之瀚这头老狐狸。

    卢之瀚经营广南多年,根基深重各种势力错综复杂,南越敢公然进攻广南,他不说与南越有没有暗通曲款,作为一方大员,他也是难辞其咎!

    这些年广南出了多少乱子,他自己写别人的黑状,下面各路的官员如苏缄还有蒋允济之流,对他早就不满,同样写了不少弹劾他的材料,朝廷早就想换人,可是时机敏感,屡屡没有下文!

    这一次与南越的战争,朝廷才知道,一手造成的侬智高原来早就向朝廷递交了请表,不过让卢之瀚给私下截扣下来,

    侬智高没有骗到,他先让蒋奇给拿下,带回了京师问罪,前后的时间,只在几日之内。

    可惜他派来广源这个官员,傻乎乎还不知道他的后台靠山已经倒台,硬顶着在广源跟一帮山野乡民叫板。。

    侬智高知道,朝廷如果派人来给自己想要的东西,绝对是锣鼓喧天欢天喜地来,而不是这样满腔敌意地前来兴师问罪。

    他很机智地退居幕后,把手下人推到前台,就是要让宋官与手下人形成对立,他要造大宋的反,必须有人来挑这个头!

    这才是侬智高的高明之处。

    当初阮仲等人前来,倒是南越人有些兴师问罪的意味,毕竟是他们放走了侬智高,而这一次,大宋也想要兴师问罪,却失去了底气,因为他们对不起老百姓的地

    方太多了。

    南越人一直到了山洞当中,面对侬智高才被抓起来,这些宋人还没等见到侬智高的面,就被广源军民围起来,死在他们的乱拳之下!

    是的,连进山挖矿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被愤怒的广源军民打死了!

    侬智高也没想到,手下这些人动作竟然这么粗暴!

    他能猜到的最坏的结果,就是把这些宋官抓起来打一顿,谁也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不死不休的结果!

    侬智高脑海里还有许多的安排,还想着借着手下人跟宋官的缓冲,可以谈一谈,为自己争取点什么好处,现在直接把人***了,那就是一拍两散,什么也

    不必谈了,直接就是抄刀子的事了。。

    他愣在原地,这才一个多月的功夫,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准备好,如果真的要跟大宋朝开战,至少得备战两到三年吧。。

    现在才从南越回来一个多月,这可是一口气刚缓过来的节奏!

    他现在脑子几乎都要转不过来,这时???????????????间也太快了,怎么打?

    据说那一夜,山下爆发了排山倒海一般的狂欢,广源军民以为打倒了残暴的宋官而欢呼,黄师宓到山洞时,看到侬智高竟然眼角带着泪花。。那一刻黄师宓认为侬智高应该是激动的,他们可以打倒南越人,南越人能打改宋人,宋人对他们来说更不值得一提。。

    【鉴于大环境如此,

    他只是不知道,侬智高想杀了他的心都有。。他已经悄悄躲在山洞里哭了好几场!

    只有侬智高自己才知道南越的实力有多可怕,慕容潮只是带了几包火药就炸得他们魂飞天外,大宋朝据说他们的禁军就有八十万,各式各样的武器装备不计其数,仓促之下这一仗要怎么打?

    梁川在一旁更是看得眼睛都傻掉了,他拼了命地拉开疯狂下手的乱民,可是单薄的他孤身一人,又如何能对抗这上千人,上千已经发疯不受控制的广源军民?

    那一夜哭的可不止是躲在山洞里的侬智高,还有山下梁川!

    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知道有多残酷。

连夜跑路[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