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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十三章 风雨桃李荠菜花[2/2页]

    只是老和尚如此作为,直接导致原本好起来的香火,再次冷落下去。

    为此庙内僧人不是没有怨言,只是老和尚是大骊朝廷钦定的住持,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这位在庙内借住的陈居士,也曾好奇询问,大和尚为何如此“多此一举”。

    老僧的解释也很简单,“佛法不当以神异示人。”

    若是说得再直白和难听一点,估计就要直接撂下一句“蛊惑人心”了。

    居士便好奇询问,“佛门有神通,不是方便法门吗?”

    老僧笑言,“终究只是方便法门,并非不二法门。”

    双鬓霜白的书生点头道:“善。”

    “既然居士也信佛,那贫僧就有一问了。”

    “大和尚请问。”

    “你觉得佛法是厌世之法吗?”

    “如来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居士沉默片刻,给出这个用来壮胆和当作定心丸的三句义后,“如果仅限于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佛法……自然是厌世的。”

    老僧轻轻点头,笑着离去。

    大雨将至,文士站起身行礼。

    一位老僧停步还礼,走入廊道中。

    老僧笑道:“原来陈居士是修道之人,修行雷法?”

    文士点头道:“不敢说登堂入室,略懂皮毛而已。”

    “志怪多有记录,雷火熔宝剑而鞘不焚。《埤雅》有载,阴阳相激,其光为电,其声为雷,一声一气,相辅相成。”

    老僧笑道:“如果陈居士是为了修行而来,不管是引雷还是炼物,陈居士岂不是都要白跑一趟?”

    毕竟如今寺庙只有避雷而无引雷了。

    历史上本寺有武僧修行神通,作金刚怒目,外出降妖除魔,寺庙为此专门开辟出一座引雷屋室,有那木鞘的百炼刀、剑,每当雷击过后,刀剑往往就在鞘中熔为水,而刀鞘依然完整,此外还有各类镀金、镶银的漆器,上面的金银全部熔化流入专门设置的众多器皿中,这般熔为水过再凝聚,若是再用山上冶炼秘术重铸为崭新刀剑,或是将其熔炼拿来当成符?“丹砂”,用作画符,皆能震慑鬼物邪祟,无往不利。

    文士摇头道:“只是慕名而来,与方丈请教佛理。”

    老僧问道:“佛家八万四千法门,唯有律宗最为苦修。陈居士既非佛门中人,为何独独对我们律宗感兴趣?”

    律宗可谓戒律森严,持戒修行,公认最苦。

    “先难后易难也易。再者不敢与大和尚打诳语,只是在寺内苦修,出了寺庙山门,另有修行法。”

    老僧闻言点头道:“在此敬过香拜过佛,出了山门,也是修行。”

    文士问道:“芸芸众生,各有业障,如何教以因果报应之说?”

    老僧笑道:“因果一说,古来圣贤不必信,痴顽愚人不肯信,机巧小人不敢信,中人则不可不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天边闪电雷鸣过后,骤然间大雨滂沱,就像一座悬天巨湖漏了个口子,大水肆意倾泻人间。

    老僧盘腿而坐,闭目养神。

    文士轻轻捻动一颗颗念珠。

    檐声如瀑,雨幕如帘。

    水深无声,大雨不长。

    雨后初霁,暖日和风,青山粘雨翠欲滴。

    老僧睁开眼,轻声笑道:“城中桃李愁风雨。”

    陈平安会心一笑点头道,“春在溪头荠菜花。”

    ————

    在宝瓶洲南方地界,陈平安确实游历不多,除了上次与宋前辈一起走过一段山水路程,每次南下,陈平安都是乘坐渡船去往老龙城。先前答应了青蚨坊张彩芹和洪扬波,要去青杏国参加那场储君的及冠礼,陈平安就想要多了解一些青杏国的世情风貌,青蚨坊所在的地龙山渡口,就属于青杏国柳氏,因为位于齐渡以南,就脱离了大骊藩属国身份,重整旧山河,柳氏皇帝如今年纪不小了,已经将近古稀之年,本该立储树嫡,守器承祧,只是不知为何,柳氏皇帝却是立幼子为一国储君,又破例为这位年轻太子举办一场对外的及冠礼,也算是一种铺路。

    新任国师是洪扬波的山上老友,而青蚨坊的东家,女子剑修张彩芹,她所在家族,却不在青杏国境内,而是更南边的梅霁国,属于一个将相辈出的头等豪族了。

    梅霁国的天曹郡张氏,在以前的宝瓶洲中部偏南地界,是一个很有底蕴的仙家门阀,只是张家在山上的名气,要比民间更大。

    一个陈平安分身,先前就下榻于张氏开设在青杏国京城内的仙家客栈,一座仙家客栈,山水邸报肯定是优先提供本国仙府的奇人异事, 而且类似青杏国这样的小国,经常会邀请文坛领袖执笔,或是臧否人物的月旦评,或是骂几句邻国。还会抄录国手之间的棋谱,也有某些仙子与某某俊彦的爱恨情仇,总之五花八门,什么内容都有。

    余霞散绮后,圆月又摇金。

    一位神色木讷的背剑少年,独自行走在荒郊野岭月夜中。

    凭借月色照耀和异于寻常的眼力,少年正在翻看一本兵书。

    这是一处潦草打扫过的战场遗址。

    早年青杏国朝廷办了场水陆法会,户部拨下来的银子,层层克扣,八万两纹银,最后真正用在这边的,恐怕还不到八千两。

    天不管地不管,朝廷想管管不了,修士管过还吃个大亏。

    故而淫祠神?,山精水怪,凶鬼恶煞,阴灵邪祟,纷纷聚集

    在这方圆千里之地。

    好像天曹郡张氏曾经秘密派遣出一拨张氏子弟,铩羽而归,折损颇多,使得这一处地界,聚拢了更多闻讯赶来的穷凶极恶之辈。

    这个脚踩一双草鞋的背剑少年,走到一处孤零零的高山山脚处,便合上那本书籍,收入袖中,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开始独自登山。

    历来登顶天地宽,人间春色从容看。

    只是这处山巅所见,四周天地间都是瘴气缥缈的阴恻恻景象。

    极尽目力,远处荒原,白雾茫茫,依稀可见有一高一低两座山峰,若依偎状。

    山中有两粒萤火,多半是山中府邸,灯火通明。

    去往两座山头的大地之上,还有一条缓缓移动的红色丝线,约莫是有一支队伍在赶路,浩浩荡荡,点燃了火把、高悬大红灯笼。

    等到背剑少年走入山顶一处平坦大石岗后,已经有了旅人早早在此歇脚,架起火堆,一口大锅,沸水噗噗作响,锅内翻滚着牲畜内脏模样的各类下水。

    一个背对着少年的干瘦身影,正蹲在地上,手拿一只勺子,尝了尝汤水滋味,摇摇头,又拿起脚边的瓶瓶罐罐,往里边倒去。

    还有个肩挑油纸伞的女子,面朝崖外,不见容貌。

    距离少年最近的,是个脸色惨白无色的年轻男子,像个弱不禁风的病秧子,将那货郎担放在一旁,堆满了各种衣饰的纸人和纸质元宝、银锭。

    他们对于少年的到来,都浑然不觉,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没过多久,来了四个脚夫挑着个简陋轿子,他们轻声闷喊着号子,竹编轿子上边坐着个身披鹤氅的中年文士。

    落轿后,四名精壮挑夫便杵在原地,双目无神。

    那个文士腰系一条青玉材质的蹀躞,悬挂着各色官印、兵符,琳琅满目。

    鹤氅文士瞥见那个清秀少年,竟是一张陌生面孔,便小有意外,犹豫了一下,沙哑开口道:“这位小兄弟,是艺高人胆大,不惧瘴气,还是运道不好,误入此地,又或者是与我们是同道中人,奔着合欢山那桩艳福来的?”

    不曾想那少年是个脾气极差的主儿,闻言只说了一个字,“滚。”

    文士吃瘪,洒然一笑,“现在的少年郎,一个个的,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卖货郎笑出声,不知是危言耸听,还是别有用意,“如果不是天曹郡张氏子弟的话,那你就真是年纪轻轻就想不开了,敢这么跟我们白府主说话,是想着早死早投胎吗?”

    鹤氅文士赶紧摆手,“小兄弟莫怕,别听这个病秧子乱说,鬼话连篇,信不得,谁信谁死。”

    少年从袖中摸出一枚铜钱,眯起眼,举起那枚铜钱,透过孔洞望向鹤氅文士,竟是一副枯骨,再稍稍转移铜钱,观察起那个货郎,倒是个阳间人。

    货郎有点幸灾乐祸,哈哈笑道:“白府主,露馅了吧,没有想到这位小哥还有此等傍身手艺吧?”

    鹤氅文士笑道:“出门在外,跋山涉水,谁还没点三脚猫功夫,否则活不长久。”

    好言难劝找死鬼。

    这个暂时不知身份根脚的少年,要是觉得那个货郎才是好人,就去死好了。

    货郎笑道:“少年郎,既然有此手段,就不看看这口锅内所煮食材是何物,还有那位撑伞的姑娘,长得到底好不好看?”

    背对众人的女子拧转伞柄,油纸伞轻轻旋转起来。

    背剑少年说道:“他们对我都无杀意,看什么看,挑衅吗?”

    货郎咦了一声,“不曾想还是个懂点江湖规矩的,如此说来,肯定不是天曹郡张氏子弟了,他们可都是些眼高于顶的仙裔。”

    鹤氅文士点点头,“吓了我一跳,差点以为是张家子弟,或是金阙派的谱牒仙师了,吃饱了撑着要来这边替天行道。”

    那个等着一锅肚肠煮烂的男人低声笑道:“怕什么,天曹张氏不是才在这边碰了一鼻子灰,嘿,断肠人忆断肠人。”

    鹤氅文士叹气道:“为了逼退天曹张氏,合欢山那边也是元气大伤,我有一个在山神府内当差的朋友,说没就没了。”

    那少年问道:“合欢山那边,有什么艳福?”

    鹤氅文士哈哈笑道:“好小子,原来是同道中人,一听说这个就来劲了。”

    少年脸色阴沉,“说话小心点,不然狗吃王八。”

    鹤氅文士显然没有听懂这半句歇后语。

    那个走南闯北的货郎忍不住笑道:“狗吃王八,找不到头。”

    鹤氅文士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没有出手,搓手笑道:“大人有大量,本府主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跟你一个莽撞少年置气。”

    少年不知是个不谙世故的愣头青,还是真有依仗的高人,反正说话是真不中听,“就凭你,小爷一脚就把你裤裆里的卵蛋都给打爆,哦,你就是个骷髅架子,没卵的。”

    蹲在锅边的汉子直接伸手从油锅里捞起一串肠子,抬头放入嘴中,转头,满嘴油渍,朝那鹤氅文士扯了扯嘴角,含糊不清道:“白府主,搁我忍不了,非要跟这个外来户过过招,手底下见真章,若真是天曹张氏或是金阙派来这边打探消息的奸细,回头白府主只需将尸体丢给合欢山,也是大功一桩,可不就是一份聘礼么。”

    那撑伞女子转过身,竟是无头者。

    少年微微皱眉,拱手道:“姑娘,对不住,无心之语。”

    无头女子抬起手,捂嘴娇笑状,轻晃肩膀,约莫是示意无妨。

    那男子大口嚼着肚肠,问道:“少年郎,姓甚名甚。”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叫陈仁。”

    “少侠这名字取得是不是有点,嗯?”

    杀身成仁。

    “我觉得很好。”

    “既然不是谱牒修士,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做什么。”

    “游山玩水。”

    男子一愣。

    货郎坐在那条扁担上边,双臂环胸,“既然是山泽野修,就是想要在这边找个靠山落脚?”

    鹤氅文士微笑道:“不是剑修却背剑,难道是个武把式?”

    少年盯着这个所谓的白府主,“府主?哪个弹丸小国的淫祠小庙,竟敢自行开府,不怕遭雷劈吗?呵,小腚儿非要拉粗屎,小心屁眼开花以后放个屁都是一裤裆。”

    不光是那个鹤氅文士,就连其余几个,都给这少年的言语整懵了。

    行走江湖,这样不太好吧?

    货郎以心声言语道:“各位都悠着点,我前不久听到一个小道消息,天曹张氏出了个女子剑仙,隐藏极深,前些年才崭露头角,她还有一位贴身扈从,资质惊人,具体道龄不知,反正瞧着年少,也是一位中五境修为的剑仙了。上次张氏子弟在这边吃了大苦头,不出意外,再来这边,要么是跟青杏国国师所在的金阙派联手,要么就是那两位剑仙联袂而至了。眼前这个说话跟吃了爆竹似的背剑少年,可别是那位张氏扈从才好。”

    世间修道之人,就没几个不怕剑修的。

    尤其是山泽野修和鬼怪之属,只要碰过剑修,别管对方境界高低,就算他们倒了大霉了,只要对方不痛下杀手,都是能逃就逃,能躲就躲。

    鹤氅文士心中凛然,埋怨道:“石壶,你不早说!”

    货郎笑道:“白茅你也没有早问啊。”

    鹤氅文士问道:“石壶,你消息灵通,我此次登山,就是想你一句,听说合欢山那边山神嫁女的嫁妆之一,有部兵书,消息确凿无误吗?”

    货郎伸出手,“老规矩。”

    鹤氅文士从袖中摸出两颗雪花钱,抛给货郎。

    货郎将那雪花钱径直丢入嘴中,当场大口咀嚼起来,几缕雪白灵气从嘴角流散,被他伸手全部笼住,重新拍入嘴中,似乎还有些许残余,货郎仰头呲溜一口,悉数吸入口中,脸色布满陶醉神色,原本好似病秧子的汉子,惨白脸色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

    白茅沉声道:“吃饱喝足,现在可以说了吧?”

    石壶以心声笑道:“可以确定是真有这么一部兵书,只是品秩高低,就难说了,有猜是件法宝的。白茅,你说你一具冢中枯骨,生前也不是带兵打仗的武将,就是个守土失职被上司斩首示众的可怜虫,小小知县而已,要这部兵书有何用?擦屁股吗?”

    白茅拢了拢鹤氅,冷声道:“这就别管了,鸟有鸟道,蛇有蛇路,你我无冤无仇,只管各走各的。”

    石壶点头道:“各走各路,有机会就合作一把。”

    山顶一阵大风吹过,少年袖子猎猎作响,所背长剑,露出鞘外的剑柄微微摇晃起来,发出细微声响。

    少年连忙挪步侧过身,迎风而立。

    撑伞女子抬臂作扶额状。

    你说你一个才四境的纯粹武夫,来这山顶做什么。

    来就来了,看完风景,走就是了。

    这帮疑神疑鬼的货色,忙着参加合欢山的喜宴,误以为你是个硬茬,多半不会出手阻拦你的下山。

    何况白茅方才故意与你开口言语挑衅,再假装对你忌惮,不愿出手,其实就是替你挡灾了。

    依旧不知道轻重利害的背剑少年,还在那边自顾自说道:“那天曹郡张氏子弟,还有金阙派仙师,术法都很了不起?怎么个高,你们谁领教过?说来听听。”

    约莫是送出去两颗雪花钱的缘故,白府主心情不太好,嗤笑道:“两家宗房和嫡系,都是些高不可攀的天上人物,你一个假冒剑修的蹩脚货色,少在这边丢人现眼,赶紧滚蛋,走慢了,本府主就将你炼为挑夫……”

    白茅同时以心声说道:“陈仁,你速速离开此地。”

    见那少年满脸狐疑神色,鹤氅文士立即以心声急急说道:“少年,这个货郎与那架锅的汉子,是一伙的,锅内所煮下水,你真以为是牲畜的脏腑?赶紧走! 你这蠢货,真以为在这无法无天的鬼蜮地界,人便比鬼好吗?那两颗雪花钱……罢了,你逃不掉了,下辈子再还我吧。他们只要联手,我注定斗不过,没道理为你这种傻子搭上一条命。”

    那货郎站起身,“陈仁,虽说今夜之前,咱俩素未蒙面,不过我作为江湖前辈,可就要与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了。”

    鹤氅文士叹了口气,犹豫再三,还是没打算出手。

    这可是那石壶的口头禅,他说是掏心窝子,就真会掏心窝的。

    背剑少年干脆伸手绕后,将那用桃胶粘在剑鞘内的剑柄给掰下来,放入袖中,微笑道:“你叫石斛?注意点,别自寻死路,我可是会仙家剑术的!”

    如此一来,少年便背着一把空空的剑鞘。

    那无头女鬼幽幽叹息,死到临头还要如此大言不惭,那就不救这少年了,救了这一次,就看少年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行事风格,在这鬼吃人、人也吃鬼的地界又能活多久。只是她难免心生疑惑,就这么个愣头青,怎么一路走到这处腹地的?

    不知为何,那货郎脸色剧变,正要说话间,山外异象横生,宝光熠熠,几道流彩一下子撕裂沉沉夜幕,格外扎眼。

    转瞬之间就从十数里外来到山顶,只见那对少年少女,一双璧人,前者背剑,手持马鞭,骑一匹雪白骏马,后者乘鸾。

    好个宝剑珠袍美少年,追风一抹紫鸾鞭。

    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魁梧壮汉,上身裸露,遍体鲜红色纹身。凌空蹈虚,风驰电掣,跟着前边两人。

    三人飘然落地,白马与青鸾都各自化作一张符?,被少年和少女捻在指尖,再放入怀中。

    光凭这一手“家当”,就让鹤氅文士羡慕不已,眼馋垂涎之余,他没有忘记身形倒掠,尽量远离这几个练气士。

    少女眼神凌厉,道:“怎么说?”

    那壮汉看了眼鹤氅文士,“有业无孽之鬼,死后执念深重,立起淫祠,却无法成为一地英灵。”

    视线转移向那个背剑少年,“活人,好像是个武夫。”

    再看那撑伞女子,“无头鬼,秋分日,正午时,死于一个阳气鼎盛的刽子手。”

    最后望向那口油锅和汉子,“练气士,好食人肉,作恶多端,比那山野作祟的伥鬼还不如。”

    少年冷笑道:“那就斩了。”

    剑光一闪,便是一颗人头滚落,刚好坠入那口油锅当中,一颗脑袋在沸水中扑腾腾起伏。

    少女满脸厌恶神色,袖中瞬间绽放出一道璀璨金光,将那口油锅连同头颅一并打碎。

    伴随着一阵铃声,金光一旋,返回少女袖中,在空中带起一条经久不散的金色流萤。

    壮汉再望向那病秧子货郎,“狼狈为奸,一路货色,还是个炼成人形的妖族。”

    少女神采奕奕,问道:“可是蛮荒余孽?”

    壮汉摇头说道:“本土妖族。”

    少女有些惋惜神色,这就没有战功可换了。

    少年微笑道:“再斩。”

    货郎一脚挑起货担,砸向那少年,再朝崖外纵身一跃,仍是被一道画弧剑光戳中后背心,剑光再起,又割掉头颅。

    壮汉蒲扇一般大小的巴掌挥出,随便将那只货郎担打成齑粉。

    少年嗤笑一声,“雕虫小技,也想瞒天过海。”

    少女摘下腰间一串金色铃铛,轻轻一晃,崖外一缕黑烟砰然散开,化作数百张白纸,少年双指并拢,轻轻一划,飞剑如获敕令,雪白?9庠谘峦庾莺峤淮恚??切┌字浇亮烁龇鬯椋?澈涸僬趴?煲晃??憬?巧⒙业难?寰????涣V樽樱????ひ徊⑼倘敫怪小?/p>

    一时间山顶唯有风声。

    撑伞女鬼也已站起身,犹豫了一下,她还是选择站在背剑少年身边。

    鹤氅文士咽了口唾沫,既然对方没有赶人下山,那他就打算开口求饶了。

    这个丫头片子,明摆着是一位来自金阙仙府的嫡传仙师,故而才有资格拥有一位“朱兵”神将担任扈从。

    至于那少年,更不谈了,分明是一位剑仙!

    这还是白府主这辈子第二次见到剑仙。

    还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背剑少年,率先开口打破寂静,双手负后,望向那个瞧着像是同龄人的少年,点点头,脸上流露出几分前辈看晚辈的赞赏神色,沉声道:“不曾想还能在这种鬼地方,遇到一个同道中人。”

    站在最后边的鹤氅文士,都被这个叫陈仁的少年给整懵了,你小子真是要脸不要命啊,有本事说大话的时候手别抖啊。

    所幸那少年剑仙根本没搭理这个脑子有坑的。

    少女轻声问道:“张姐姐何时赶来?是与我们在合欢山那边碰头吗?凭我们几个,能不能一路从山脚杀到那两处山中府邸?”

    少年皱眉道:“我家主人未必会来,所以这场外出历练,必须生死自负。”

    少女脸色看似失落,实则心中窃喜。

    一座高山内外,黑云连鸟道,青壁带猿声。

    撑伞女鬼“看着”那双身份高高在天的少年少女,只是世间喜欢好像都一般,低低在地。

    她喜欢他,他喜欢她,就是不知道那个她又会喜欢哪个他。

    鹤氅文士叫苦不已,原来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山巅才来了三条惹不起的过江龙,怎么连合欢山那边的地头蛇都赶来了,难不成这就要狭路相逢,来上一场厮杀?

    那背剑少年还在那边说些臭不要脸的言语,“白府主,只管放一百个心,有我在,天塌不下来。”

    鹤氅文士苦笑道:“那我谢谢你啊。”

    背剑少年点头道:“我与姓白的,历来投缘。既然是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第一千一十三章 风雨桃李荠菜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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