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三十八章 纵火[2/2页]
建隆二年三月,内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余人。雍熙元年,乾元、文明二殿灾。雍熙二年九月,楚王宫火。大中祥符八年二月,宗正寺火。四月,荣王元俨宫火。七月,宫城火。天圣五年四月,寿宁观火。七年六月,玉清昭应宫火。熙宁六年二月,永昌陵上东宫门火。十年正月,仙韶院火。元?六年,开封府火。崇宁二年七月,学士院火。三年三月,大内火。靖康元年正月,金人下含辉门剽掠,焚五岳观。绍兴三年十二月临安府火。四年正月,临安府火。七年二月,太平州火。镇江府火。淳熙十三年十月,福州火。十四年五月,成都火。绍熙二年四月,徽州火,二日乃灭。嘉泰元年三月,临安大火,四日乃灭宝庆元年二月,楚州火……
宋代火灾频仍,但其发生情况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发生时间非常频繁。从太祖建国到南宋灭亡,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而且有时一年之内发生多次。同时在时间上还具有不确定性,与其它自然灾害相比,没有季节性。从资料中可以看出,从正月一直到十二月份,每个月都有过火灾发生的记载。
其次在空间分布上,火灾遍布全国各地,南到海南岛、北抵幽州一带,西及兰州,东至沿海,灾情很广。其中,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北宋都城开封和南宋都城临安,屡有火灾发生。在具体地点上,一般多发生在宫殿。宫殿、府衙、寺庙、仓库等处火灾比较多。
大宋有自己的专职防火机构——潜火铺的设立。
朝廷为了防火,除加强灯火管制外,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成立了专门的防火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垂直系统有两个,一个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一个是专职消防系统。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社会各级行政部门设立的负责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它担负着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潜火铺就是现在的消防队,还好,在京城的民宅没有太高的高楼。一般朝廷也是禁止民间私自建造三层以上的建筑的,一来皇权正统,没有什么建筑能比皇宫更奢华。二来,方便与监视京城的动向。
望火楼功限:望火楼一座,四柱,各高三十尺,上方五尺,下方一丈一尺。造作功:柱四条共一十六功。?n三十六条共二功八分八厘。梯脚二条共六分功。”望火楼建在一个基柱上,柱高三十尺,合计高九米多,站在楼上,嘹望全城,火警一览无余。
但是,潜火铺是可以建造望火楼的。望火楼的目的,就是观察京城各处火情,一旦有火灾,立刻派赴潜火军兵前往灭火。而且潜火器具多种多样,他们已经设置出来救火的水龙了。
“今人所用潜火字,如潜火军兵、潜火器具,其意为防也”。
甚至潜火铺还配备了其他消防器具,如棚索、斧、锯、旗号、火笼、火背心等消防器材装备。
救火水龙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
后来,赵祯一朝更是多种救火器具上演。什么水袋、水囊、唧筒、麻搭等不一而足。
只是令人意外的是,这个顾三郎即便是给了七千两银子,竟然还是被活活逼死了。而且,这七千两是石小凡给的。
以石小凡的脾气,他那里能忍耐的住:“走,去提刑司,弄死这几个王八蛋!”
第一千九百三十八章 纵火[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