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九章 绞杀[2/2页]
别怀疑,绞杀真的用力的话,你,但是在手掌上分布的状态可是完全不同的,比如握枪,和常年搬砖,都会有老茧。但是位置肯定不一样。再者说这家伙皮肤黝黑粗糙,而且好像也没怎么洗漱。
另一个人呢,也一样,身高大约一米六五左右,体格同样是精瘦的。可是这个人的手指骨节太大了,虽然看起来也是那种有劲力的,但依旧不符合。因为这个人的手上的肌肉虽然也挺发达,但正是他的骨节太大了,这是一种常年干农活,或者苦力活,而且工作环境非常潮湿,才会得的一种增生病状,从而骨节粗大。
而那名枪手,范克勤为什么判断他的手上肯定有劲,且很有肌肉?那是对方一定要攀爬水漏,那他的体型就不可能太高大,肥胖。要不然雨漏承受不住!必然是精瘦的!而要是手上没有点握力,虽然身子轻,但也肯定拿不稳直径能有二十公分粗的雨漏!要知道,一个杠子,越是粗,那就越不受力,你没法完全握住。因此他手上肯定十分有力。
还是那句话,手上有劲还不太一样,这种得了增生病的手,再有劲,也是不一样的。可范克勤一项严谨,将这两个人全都登记一遍,并且询问了叫什么,是不是本地人,不是的话,老家是哪的,什么时候来的。现在在哪讨生活,案发时间都在干什么,以及谁能够证明等等。问完了之后,让他们家属来人作保,这才给放回去。并且要求,他们从明天开始,只要下工的时候,必须来一趟黄山区的警察总局报道才行。
掐灭了香烟,就看外面一个特工,看着街道的另一头。而后转身道:“三位长官,有三个兄弟,又带回了一个人。不!是抬回了一个人。”
范克勤登时便感觉这次可能有谱了,抬回一个人,肯定是动不了了,行动不便啊。那必然不可能是本来就瘫痪的人给弄来,一定是自己手下出手,才导致对方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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