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和好[2/2页]
对上杨易失落的目光,孟晓从旁边杨易拿来的保温盒里取出一张湿巾,给他把脸上的汗擦干,再倒点汤给他喝。
这几天的晚饭,都是杨易家的阿姨做好,下班去接孟晓再拿给她,里面从主食到水果样样具全,全是孟晓爱吃的东西。
以前看一眼就馋的食物,现在孟晓一眼都不想看。骗他自己吃过了,再让杨易拿回去。
名为杨易的大狗子,坐等享受孟晓的“服务”。
孟晓心里却冷静万分,这是杨家的少爷,不是她相恋多年的男朋友了。
“晓晓,我朋友在外面,我们一起过去见一见,好不好?”杨易道,怕孟晓拿工作做借口,连忙补充:“我把酒都搬好了,不信你去前面看看。”
这几天,赵平轩他们每天都来,他忍到今天才敢提议。
孟晓把书收到帆布袋子里,笑道:“我这样,不好见人。”
她还穿着工作的黑T恤,头发也只是扎了个马尾,素颜不说,手上还满是灰。
杨易本来担心她不愿意见,没想到是这个原因,连忙带着她往楼上走。
酒吧楼上是酒店,怎么说呢,连体产业。
杨易刷卡把套房的门打开,孟晓见怪不怪,进去洗澡,她洗完杨易洗。
房间内挂着几件衣服,符合时下女孩喜欢的款式,孟晓挑了件长一点的碎花裙子换上,头发照样扎成马尾,她是自来卷,头发扎起来发尾卷曲,天然的很漂亮。
只可惜她嫌麻烦没留刘海,显得她多出几份干练,否则孟晓就是时下最流行的那种“白幼瘦”型的萌妹子。
房内梳妆上摆着瓶瓶罐罐,牌子和杨易家里的一样,应该也是杨易让人送来的。
孟晓从来不化妆,这些东西她没碰,用自己携带的面霜,擦干脸抹了点。
她的手太干,现在洗手之后她都要抹一点
杨易穿着件浴袍出来,短发上的水用毛巾擦干,从身后抱着孟晓看她打扮。
她比他想象的要漂亮,她常年都是八毛钱的袋装宝宝面霜,脸上很光滑白皙,夏天晒黑也不需要修复保养,过几天就能自己白回来。
这样的自身条件,让杨易曾经一度以为,杨幽天天叫喊皮肤问题长痘痘是矫情。
后来,宝宝面霜改成瓶装之后卖五块钱,孟晓又换了个比较便宜的老牌子,两块三。
那时候杨幽已经知道,要跟着妈妈去美容院保养了。
诸如此类的事数不胜数,孟晓用一块五的药皂洗贴身小衣服,杨幽喊叫这些东西伤皮肤,连洗手液都得是品牌制定。
杨易想起李若溪细致白嫩的手指,再看看孟晓满手的粗茧干皮,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低头,在她漏出的肩头印下漫长的一吻,最大的幸运是孟晓还喜欢他。
他可以弥补,一切还来得及。
孟晓拿出自己的口红涂上,颜色太红她适应不了,擦掉。
手掌下的腹部微微下陷,杨易收紧手臂,孟晓的骨骼清晰展现。她的每一处都让他愧疚,他把她饿的这么瘦,他甚至不曾给她的包里装过一只口红。
孟晓身材修长笔直,身上的裙子轻薄却不透,被杨易抱得太紧,她无法正常动作。
“杨易,你再不换衣服,那我就把衣服换回去,下楼。”
两个人无形的从属关系发生变化,杨易怕孟晓生气,赶紧放开,回到房里换新的西装。
孟晓收拾完毕走出来,从未如此精致过的女孩,让杨易心里最后的防线崩塌。
他是混蛋,才让她被埋没了这么久。她明明可以在她身边,被他呵护着生活,可他却偏偏让他的小公主尝尽人间疾苦。
孟晓才不管杨易的多愁善感,走到门口换鞋,帆布鞋配不上这么好的裙子,门口放着深蓝色的高跟鞋,很配孟晓挑的裙子,也很配杨易的西装。
是了,她第一次见他的朋友,当然要正式一点。
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天见过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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