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暴力丹尊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353章 王伦击杀魔兽[2/2页]

    吸收完之后,红衣女子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我修炼的是妖魂。”那名女子看着陈玄解释道。

    陈玄还不知道究竟什么叫做妖魂,不过之前也听那个蓝色头发少女和自己说过,但是陈玄根本就不了解什么叫做妖魂,可是王伦却是知道了此事,看了看红衣女子一眼,没有继续说话。

    却是对于红衣女子而言,他修炼的这种妖魂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被禁止的,可以说这种功法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一个不适应就会被妖魂给吞噬自己的理智。

    不过红衣女子也告诉了陈玄,在他的认知里,功法是没有什么邪恶之分的,只有使用的人才有邪恶之分,所谓的妖魂也就是可以吸收那些魔兽的魂力,让那些魔兽的活力来补充自己体内的玄力,这种修炼的方式非常的快速。

    但是也非常的危险,接着陈玄问了那个女子,她的妖魂修炼是从哪里过来的,不过那名女子并没有要告诉他,陈玄沉默了一下。

    他之前也听说过这种妖魂的修炼方法,不过看到红衣女子并不准备告诉陈玄,于是陈轩也就不再问了。

    接着他们把那只魔兽的晶核给取了出来那只魔兽的晶核是橙色的,只不过,和陈玄之前猎杀的那只魔兽所取出来的绿色的晶核不同,

    那只魔兽的绿色晶核和显然比眼前的这枚橙色的晶核个头要大。

    陈玄也渐渐的了解到了晶核也是分为等级的,有些魔兽本身资质非常的强,所以那只魔兽就是橙色的晶核,也有许多非常强大的魔兽,已经可以把自己的晶核修炼成紫色和红色。

    一般来说这种晶核都是非常强大的魔兽的体内才能找寻到,而一旦找到了这些魔兽的晶核的话,那么价格也自然非常的昂贵了。

    毕竟,如果可以吸收到一枚紫色的晶核或者橙色的晶核,甚至与红色的晶核的话,那么对一个人实力的提升是非常的迅速的,虽然这种提升的方法为人所诟病。可是这也是快速提升实力的法门之一。

    “你还知不知道其他人的下落。”

    王伦看着红衣女子对着他问道,现在他们遇到红衣女子也觉得非常的兴奋,毕竟现在他们已经找到了第3个人了。

    红衣女子看着他们摇了摇头说道:“。其他人我也不知道在哪里,不过那次经过和那名黑袍男子的战斗之后,我们不是已经死去了三个人吗?现在那几个人全部都失散了,我也是在今天才遇到了你们。”

    王伦点了点头说道:“我也知道他们三个已经死去了,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现在我们还是尽快的找到其他人吧……”

    相比较之前,陈玄觉得有些意外,毕竟他已经连续两天找到了两名同伴,现在看来他们都在森林的外围游荡,想必也是在犹豫不决,自己到底是该返回,还是应该继续向着前面前进。

    不过现在的情形他们显然要继续向着前面前进了,毕竟他们现在已经是三个人了,相比较之前他们的队伍又壮大了几分,而且三个人也更加的安全了一些,更何况红衣女子的实力也非常的强,已经是神魔四重的实力了。

    只要不是遇到什么群居的魔兽,还有实力异常强大的魔兽的话,那么他们在这个森林里面也就有了安全的保障了。

    如果可以再多找到一些人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继续前进了,而对他们而言,还有一件事是需要做的,就是找那名黑袍男子复仇,听说那名黑袍男子是万神殿的人,不过现在他们也豁出去了,虽然万神殿的人不好惹,不过他们也并不是最强大的,更何况还有天元殿和万神殿相互对抗着。

    他们也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自己被那名黑袍男子弄成了现在这个境地,于是红衣女子说道:“到时候我一定要让他血债血偿,不过那个家伙是万神殿的人,想要杀他的话肯定不容易……”

    王伦点了点头,他也知道万神殿的人究竟是不好惹的,而且看那个男子的实力现在对他们而言也是很强的,现在他们的实力也不足以击杀那名黑袍男子,除非是他们把所有的人都聚集起来才能有把握杀死他。

    可是让他们想不通的一点是为什么它可以控制那只冰狼,而那只冰狼看样子还听他的样子。

    “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还不是去找他报仇,第一,我们应该先找到那些失散的同伴,接着我们再去完成这个任务,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大家再集合在一起,把那个家伙给杀死!”

    陈玄点了点头,他觉得王伦说的非常的对,现在他们三个人也根本就不能找那名黑袍男子去报仇,而且那个男子的实力也非常的强大,如果那个男子和他们对抗起来的话,他们显然是吃亏的。

    而且他的黑袍男子还有一只魔兽可以操控,而那只魔兽的实力也是非常强大级别的魔兽,所以现在他们只能去寻找那些失散的同伴。

    他们也隐隐觉得那些人可能已经返回去了。可是谁也没有说出来。陈玄就比较乐观了一些,在之前他一个人在森林内部行走的时候,觉得自己却是非常的孤单力薄,而且自己在两天的时候就找到了这两名同伴,现在他也隐隐觉得可能还会找到更多的同伴。

第2353章 王伦击杀魔兽[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