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再次被眷顾的大胡子[1/2页]
沈宴故作镇定地从大胡子面前路过,大胡子似乎完全认不出他。
也对,他当时站在那扇反射星光的大门下,就如同背后有一道光源,让人看不真切。
笋子一个劲拉沈宴的手:“走错了,这边这边。”
沈宴现在思绪乱得很,那古旧盒子到底是做什么的?
可惜,赵阔手上虽然有一张日记,可能记载了一些关于这个老旧盒子的内容,但他灵魂不稳固,根本不敢再看旧日文献。
用赵阔的话说,除非得到灵族的特产银色黎明花,不然需要至少半年才能稳固灵魂。
大胡子程铜斧瞪了一眼站在他面前的单薄小子,眼睛跟铜铃一样。
他这么大块头,这小子跟没看到一样,差点就撞上了。
然后,程铜斧突然笑哈哈地,用嗡嗡地声音说了一句:“看路,看路,小心撞你一个趔趄。”
熟悉程铜斧暴脾气的人,都没能反应过来,他们还以为,以大胡子那暴躁的性格,还不得给人掀一趔趄。
无畏佣兵团的大胡子,在佣兵之城的名声不小,一是那粗鲁的大嗓门,在佣兵酒吧隔得老远就能听到,久而久之,熟悉的人也就多了,二是别看大胡子是个大老粗,实力却相当了得,有人猜测,大胡子或许已经达到了第七序章。
大胡子说完,难得地还对沈宴露出一个自以为和善的笑容。
他今天心情好,特别好。
昨晚,他带着巨大的恐慌才睡着,他以为,他遭遇了不可名状的存在,就像诗歌中的那些倒霉鬼一样。
那些诡异的存在,在久远的诗歌描述中可都不是什么善类。
凡是无意间窥视他们的人,无不莫名其妙地被厄运病毒疾病缠身,被无法言喻的恐怖侵蚀灵魂,直到疯狂或者心脏骤停。
但,在诗歌中,除了那些倒霉蛋外,也总会有那么极少数的,个别的人,被幸运女神垂青,得到那些不可知存在的眷顾。
比如,昨晚上的他,就成为了这样的一位眷者。
他在忐忑不安中醒来时,突然发现,他佩戴多年的那柄弯刀,居然可以呼唤其中英灵的名字了。
英灵,名,耶律阿契。
隐约还记得,梦中,勇猛的佩戴弯刀的耶律阿契,游牧草原,跟着族人走上沙场,征战四方的模糊画面。
就如同,他在那诡异的大海上,听到的雷鸣般的声音所描述的一样。
当时,他根本听不懂那雷鸣般的声音说的是什么,什么契丹,什么大辽,以前从未听闻,除了威严和让人畏惧,就像神的私语,让人恐惧充满了隐秘,但不得窥视其中真意。
但现在,他知道那些声音是什么了。
是对他的,真理的启示和洞见。
啧,他是一位眷者。
他要是梵帝城的那些人,估计都要口呼赞美女神了。
可惜他不信神,但不妨碍他内心乱七八糟地表达表达,赞美未
知,赞美隐秘,赞美不可名状之存在。
程铜斧甚至开心地哼着粗俗的调子,迫不及待地去找他的铁兄弟,也就是卖给他这柄弯刀的兄弟。
他这兄弟啊,娃都七八岁了,生娃的时候告诉了所有人,就没有告诉他。
他一次都还没有见过大侄子呢。
程铜斧马不停蹄地去了飓风佣兵团,他的好兄弟就是飓风佣兵团成员,名叫高尉,当然他上门也不提找人。
而是见人就夸他这弯刀圣器的好处。
“你们看看,难得的人形英灵。”
“勇猛,强悍,生前肯定是一位了不起的士兵。”
的确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圣器的种类很多,其中以能呼唤人形英灵的圣器最为珍贵。
人形英灵又要分很多种,以战斗类英灵最有价值,佣兵嘛,主旋律肯定是战斗。
像这样的圣器,向来都是有价无市,没什么人愿意出售,都是留给自己的后人,代代相传。
契丹弯刀兵,又是出了名的英勇善战。
“的确是难得的好圣器,但我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大胡子,这不就是我们高尉卖给你那一件!”
一下子,如同滚油中滴了水。
“好啊,大胡子,当初你不是说我们飓风佣兵团卖了一件伪圣器给你。”
“现在临渊仪式成功了,居然跑来我们这炫耀。”
“这么好的圣器,当初怎么就听高尉的话卖给了你。”
这时,闻讯赶来的高尉,也是先看了一眼站在大胡子身后的英灵,然后脸色畅快地瞪着大胡子。
这么多年,他和大胡子不再来往,为什么?
不仅仅是因为大胡子大嘴巴时说的那些不过心的话,还有一个原因。
两件圣器虽然的确来自遗迹的挖掘,但它们也的确没能触发临渊仪式呼唤出其中英灵。
原本的一件好事,直接造成了两人的间隙。
所以,高尉一直,也不敢肯定了,他作为人情卖给大胡子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大胡子呼唤出了其中的英灵,他自己理也直气也壮了。
他得好好发泄发泄这些年憋在心里的不痛快。
用同样的大嗓门喊道:“你不是嫌弃我卖给你的圣器吗?来来来,我原价买回来。”
大胡子大笑地捂住弯刀:“那谁,卖给我的就是我的,哪有要回去的道理,再说这么好的圣器,那点价格哪可能买得到。”
两人,看似粗犷,其实也有细腻的地方。
大胡子用自己打自己巴掌的方式,来表明他当初说的就是一堆完全不靠谱的浑话,用自己来证明,当初卖给他圣器的铁兄弟的信誉。
高尉则用特别大嗓门的责怪,化解了心中多年的淤积。
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跟立马要干架了一样。
但有些曾经凝固了的东西,似乎化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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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圣器都来自同一遗迹,为啥你这件圣器临渊仪式成功了,我这件却半点反应都没有?”
大胡子的声音愕然而止。
然后,脸上一阵憋得涨红,他不能说。
凡言及不可知的存在,都会被那未知存在察觉和关注,被未知关注,是这个世界最恶毒的诅咒,那可是连声音都能让整片大海剧烈翻腾的存在。
在那些古老的诗歌中提及,这样的存在的喜怒哀乐和人类不相通,谁也不知道自己要是随口提及这样的存在,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对方会给出怎样可怕的反馈。
凡是尝试去试探,窥视,解密这样的存在,都没有好下场,那些古老的诗歌已经给出了足够的警示。
以前,他或许还能不当成一回事,但现在,事情就发生在他身上,能不小心都不行。
但是吧,他明明知道他这件圣器能临渊仪式成功的原因,却无法告诉自己的铁兄弟。
内疚,太内疚了,这么多年本来就觉得愧疚了,特别是现在他们关系才有和好的趋势。
为难死他这粗性子了。
该怎么办,才能不提及那位未知存在,又能帮到自己的铁兄弟?
此时,沈宴心不在焉地带着笋子去找那位骂笋子是没娘孩子的大妈。
但人家哪可能等着他们去找。
面对空空如也的空地,笋子插着小腰:“骂了我有本事别跑啊。”
“哼,我们家沈宴来讲道理来了。”
沈宴揉了揉笋子的脑袋:“带你去看给别人修补房子。”
笋子愣了愣:“为什么要给别人补房子?”
沈宴嘴角带笑:“那你得去问你们家指挥官。”
赵阔他们其实也跟在一旁,一是顺路,二是他们觉得沈宴去跟人“讲道理”,估计道理没讲成,多半还要挨揍。
手上提着一些修补房子的材料。
边走沈宴边小声问赵阔一些问题:“刚才那大胡子,我见大家好像都认识?”
赵阔不在意地答道:“你多去几次佣兵酒吧也能认识,无畏佣兵团的大嗓门程铜斧,一身实力全靠吼。”
“对了,他还是个不错的铁匠,在街上有自己的一个铁炉,我们用来刨木料的推刨就是在他那打造的。”
沈宴不动声色地“哦”了一声:“我正想着,再打造一些锯木头的锯子,这样我们做桌凳的速度应该能更快一些。”
原来大胡子叫程铜斧,佣兵之城,无畏佣兵团的人。
那么……关于昨晚幻境中的事情,大胡子是否也是经历者?
自己是因为那个老旧盒子进入的幻境,大胡子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能进入的?
而且,他记得十分清楚,那海面上的小船不少,上面都有一动不动的“人像”,是否还能有其他人也能进入幻境之中?
这些人的共
() 同点是什么?
甚至海面上的小船的数量还在缓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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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都不简单。
越细想,疑问越多。
以及……大胡子身后的契丹士兵,是以前他就能呼唤,还是在听完昨晚自己讲的故事后,今天才呼唤出来的?
不知不觉就到了修补房子的地方,沈宴帮着递递材料。
没多久季卓也到了,治安亭的人来填土封印那个通往地下焚塔的甬道,这么大的事情本来轮不上季卓,但谁叫赵阔他们直接通知的季卓,治安亭不可能绕得开他。
季卓这小子两边跑,一会跑过来帮着修补房子,一会去看看他带的那个小队伍的人忙得如何了,两条腿就没有闲着,精力旺盛。
干活嘛,人多的时候就爱闲聊。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沈宴选择什么佣兵职业的事情上。
沈宴也挺苦恼,得想办法和灵族搭上线才行。
……
翡翠大森林。
前往荒城的灵族队伍已经返回。
白王肖凌尘正在见返回的族人。
“荒城的野蛮人完全不可理喻。”
“无论我们开出什么样的条件,他们连考虑都不考虑,直接将我们驱赶出了荒城。”
一向以礼仪,气度自我标榜的灵族,此时也是气得脸色难看,什么时候受过这等憋屈了,向来都是他们拒绝其他人。
就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荒城的情况谁不知道,他们带去了满满的诚意,结果,别人都不等将话说完,武器就往身上招呼,说什么都没有用。
一群生活环境那么艰苦的人,居然能拒绝得了眼前的利益,也是奇怪。
肖凌尘一如既往的清冷道:“他们并非不满足我们提出的条件,而是不信任。”
几百年前的荒城还不是这般贫泛,在他们贫瘠的土地上,有一种名叫灰眼兔子的野兽,以啃食草根为食,打洞而居,繁殖能力极强,荒城的野蛮人以此为食,生活虽然不能说富裕,但也能过得去。
当时有个落魄的云游诗人去了荒城,因为灰眼兔子的美味,写下了一首诗歌来赞美荒城的特产,出人意料的是,这首诗歌很快广为流传,被其他云游诗人传唱到了极为广阔的地方。
灰眼兔子的美味,吸引了很多城池的很多商队前往一探究竟。
一开始,荒城的野蛮人对这些商队虽然谨慎,但也不排挤,毕竟他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资来交换他们的灰眼兔子。
荒城的野蛮人,即便在困难的灾年,也依旧遵守着他们世世代代传下的规矩,猎杀灰眼兔子的时候,母不杀,幼不杀。
但他们,忽略了人性的贪婪。
那些外来的商队一开始还算老实,但不久,看到灰眼兔子带来的利益后,他们假借商队贸易的名义,私下里却组建狩猎队,偷偷狩猎。
以一种疯狂的速度,将荒城的灰眼兔子荡平,母
() 幼不存。
这份信任让荒城失去了他们生存的根本。
这份仇恨,当时荒城的野蛮人血洗了不知道多少偷猎的商队,但那又如何……
直到现在荒城都无法恢复元气。
这也造成了他们完全不信任外人的态度,被人断了生存的根本,可想而知受到的伤害有多深刻,教训有多刻骨铭心。
数百年过去,荒城的人情况不容乐观,荒城的先知也不是没有想过重新和外界建立联系,比如,这一代荒城先知和佣兵之城铁血佣兵团的团长的联姻就是他们跨出去的一步。
但历史遗留的问题,以及不信任,猜忌,最终还是止在了这一步上,连赵阔小时候都被送回了荒城,不允许呆在佣兵之城。
这是两个势力之间的角逐,当然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看到铁血佣兵团和荒城的野蛮人达成一致,明里暗里的手段就没有停止过。
肖凌尘沉思着,这些都和灵族无关,但想要和荒城打交道,着实不容易,但……
但也并非没有办法。
肖凌尘看向佣兵之城的方向,灵族没有办法和荒城建立联系,但有人能,若这人帮忙在中间周旋,事情或有可为。
肖凌尘突然说道:“我去一趟佣兵之城。”
灵族众人:“……”
肖凌尘作为传奇游侠,连最老的遗迹都去得,他们自然不担心他们白王的安全,游侠的敏捷,速度,是其他职业无法媲美的,但他们家白王多少年没有离开翡翠大森林了?
佣兵之城,上城区,铁血佣兵团驻地。
赵澜正微笑着跟着他舅舅奥莱做祷告,对着墙壁上挂着一张黑山羊图表达着虔诚:“赞美女神!”
标准而优雅的贵族礼仪,神圣得如同散发圣光的仪式感,让这少年看上去如同最虔诚的信徒。
当然,要是剖析此时赵澜的内心,那真是一千匹草泥马在奔腾。
赵澜:亲爱的舅舅,画上面真的就是一只黑山羊!虔诚的信徒们是如何对一只黑山羊日复一日不断说出赞美之词的?
赞美女神的美德也就罢了,听说梵帝城的神职者,现在开始赞美女神的外貌了,疯狂得已经成为了一种最流行的趋势,赵澜觉得,再这么下去,世上又要多一种名叫羊人的亚人种了。
名字……感觉怪怪的。
赵澜一想到他以后也得这样,如同散发着阳光的脸上都不由得抽动了好几下。
做完祷告后,赵澜赶紧道:“亲爱的舅舅,我得去下城区散播神的福音了,让这些迷茫的人早日回归神的怀抱。”
反正不要让他看到这张图,现在他脑子里面全是羊头人身的亚人种画面。
若是以往,奥莱会微笑着和赵澜再讨论一番神的伟大之类的话题,但奥莱这次放过了赵澜。
“亲爱的侄子,神的小太阳,去吧,神爱世人,哪怕他们是下城区贫穷的罪人。”
“只要对神虔诚,神会宽恕他们贫穷之罪,神的慈爱无处不再
。”
赵澜微笑着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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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道,让佣兵之城的佣兵信仰神?估计和让血腥的野狼改吃草是同一难度。
赵澜收拾了一番,背上圣器箱,向驻地外走去,他得去当他诗歌中的少年了,洗一洗他刚才受到了惊吓的内心。
啧啧,佣兵之城中,现在可是无人不知他英雄少年赵澜的名字,虽然……他什么也没做。
阳光帅气,充满朝气的外表,的确讨人喜欢,特别是在那些小姑娘和大妈眼中,传奇的佣兵少年时定全都是这般俊俏模样。
只是,赵澜还没走出去多远,突然一把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冰冷,锋利的匕首,才让赵澜确定,这不是假象。
居然在铁血佣兵团的门口,他被人用匕首架脖子上!
赵澜被拖入了旁边的小巷子。
脖子上的匕首十分精美,和一般佣兵使用的简单样式有些不同。
这人挺高,身材修长,穿着戴兜帽的袍子,兜帽遮挡住了全部面容,身后披一长长的灰白披风。
背上同样背着个圣器箱,以及一张弧度极长的长弓,腰间撇一壶箭矢。
这是游侠的习惯打扮。
其实,每个职业也没有固定的打扮,只是每个职业中,如果出现了一个传奇人物,众人总会有意无意地去模仿对方的一些习惯。
用沈宴的一句话来说,这就是偶像效应。
nb
sp; 因为游侠中出现了肖凌尘这么一个传奇,这一个时代,游侠的打扮就偏向了肖凌尘的打扮了,也就是赵澜现在看到的这般。
赵澜正想说,哪里来的小游侠,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他赵澜是谁啊,诗歌中的少年英雄,嗯,这是别人吹嘘的,可能没什么威慑力,可他是货真价实的佣兵之城最古老的佣兵团,铁血佣兵团团长的儿子。
没看到他一天背着这么厉害的圣器到处逛,也没见那些刀口舔血的凶狠佣兵敢来抢。
今天还真遇到了一个没长眼的小游侠。
还没开口,锋利的匕首离他皮肤更近了,冷清的声音响起:“呼唤你枪中的英灵!”
赵澜:“?”
啥?
要不是匕首在脖子上,他能喷出一口口水出来。
怎么还有人比他自己还着急,匕首架他脖子上让他呼唤英灵。
比他还等不急,看看,这种事情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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