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3章[1/2页]
就算能从大明顺利收几千万两白银回来,也只是扩充国库的金银储备而已,对海汉自身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实极为有限。
但如果将战争赔款的支付方式改作原料、资产、劳动力,那对海汉的意义显然要远超白银,而这也正是海汉要求战争赔款的真实目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海汉早就料定大明对这样的条件不会过于抵触,特别是用人口抵偿战争赔款,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肯定远远大于向其索求金银。
大明这些年虽然一直在努力平定内乱,但其所辖的湖广、山陕地区的农民军作乱却是屡禁不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闹一波大的。
究其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大明为了加强军备对抗海汉,就只能在国内加大征收税赋的力度,以此来筹集所需军费。以前的辽饷、剿饷、练饷这三大饷非但没有取消,对民间实施的田赋加派反而越来越多。
而民间对于这样常年处于战时状态的生活早已不堪忍受,一旦遇上灾荒年欠收,大量逃难的流民为求生计,就很容易会被裹挟成乱军,穿州过府,四处劫掠。
大明对于俘虏的大量农民军也十分头疼,这些人都是隐患,全放了可能会变成放虎归山,要关起来吧,大明还没这么多大牢,而且还得拿粮继续养着他们。
要狠下心全杀了吧,又不免有违天和,同时这种不留后路的做法,还有可能激起民间更为强烈的反抗。
如果能将这些隐患流放到某地,不需再派人看管,也不用再费钱粮关押,说不定还能让其变成扎进对手身上的一根刺,这对大明来说绝对算是一个理想的结果。
而一旦这种人口流动和钱财直接联系起来,哪怕只是用来抵偿战争赔款,但也免不了会有人将其视为生财之道,自会有千般手段从中获取好处。
这个缺口一开,到时候会通过这种渠道输送至海汉的人口,恐怕就不止是囚犯和战俘了。
至于这样做之后,会给国内的土地兼并和生产劳动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大明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求尽快能达成停战协议,顺便将这些瘟神全部送走。
就算明知这样做是在饮鸩止渴,会让海汉借此手段壮大国力,但几千万两白银的战争赔款压在头上,也只能闭着眼让海汉占这个便宜。
至于由海汉主导大明统治区内的矿藏勘探和开采,用收益抵扣战争赔款的提议,也让明廷十分纠结。
一方面开矿当然是收益颇丰的大买卖,而且是海汉负责找矿,开采收益对半分。这些埋在地下的宝贝,不挖出来就分文不值,但合作开发大明能分到一半,似乎也还不错。
另一方面大明对金属冶炼和加工的水平远不如海汉,如果铜铁矿大量流入海汉手中,只怕转一圈回来就会变成海汉军的武器,那就等同于是在变相资敌了。
但最后还是工部尚书的进言让崇祯下定了决心。
工部尚书认为,与海汉合作的同时,也可以借机偷师,学习海汉的先进技术。双方合作开矿的区域仅限于少数州府,能给大明造成的麻烦其实不会太大。
无论是勘探、开采,还是后期的冶炼、加工,只要大明将其化作己用,那长远收益是相当可期的,综合衡量仍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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