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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9章[1/2页]

    庞清作为此案的主犯,策划实施了克扣赈济粮的计划。他从官库运出公粮后,便将其中一部分转卖给本地两家不法粮商,然后再将其余部分送去各处工地交差。

    庞清送去每处工地的粮食几乎都是万斤以上,而工地上的条件又没法现场过秤复核,加上他会用话术催促对方,很是容易被他钻了空子。

    如果负责接收的人稍微粗枝大叶一些,没有当场发现数量不对,只要在货单上签了字,那这笔钱就稳稳地落入庞清的口袋中了。

    即便交接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只要庞清肯出一笔买路钱,亦或是利用自己的官职出言恫吓,仍有很大的概率能够蒙混过关。

    在南京目前各个衙门责权尚未明晰的阶段,物资的运输交接都缺乏有效的监管。庞清这套法子不敢说百分百能成功,但的确有很大的概率能够如他所愿,从赈济物资中刮下一大笔油水。

    但他运气实在不好,还在开始阶段,就撞上了秦简这颗钉子。

    秦简虽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在海汉官府指挥下干了两三个月的活,对于海汉官方的一些运作流程还算比较了解,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唬弄。

    加之他本就有些家底,又有曲得仁这个公门里的亲戚,使得庞清不管是收买还是恐吓,在他这里都没能取得预计的效果。

    反倒是三番两次的刺激,将秦简彻底惹恼,把这事直接捅到了官府。

    从曲得仁接手此事开始,庞清便已注定没法收场了。只有曲得仁才明白,抓住庞清这种硕鼠会有多大的功劳。

    不管庞清悔悟与否,曲得仁都不会放过他了。就算秦简没有配合给他设套,曲得仁也还会有别的法子将他拿下。

    这与立场无关,庞清贪赃枉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曲得仁设计抓他,也是同样的原因。

    随着庞清一同入狱的,还有涉案的两家粮商,一名与其合作的工头,以及协助庞清转卖粮食的四名手下,两名车夫。

    已经被庞清转卖出去的八千斤粮食,也悉数从不法粮商的仓库中被追回。另外庞清从中牟利的数百元收入,也全部被警察局追缴回来。

    “成武,你说此案如何判决比较妥当?”

    “按海汉律,盗抢赈灾物资,最轻五年徒刑,情节严重者可至死刑。要依我说,乱世用重典,应该统统死刑,以儆效尤!”

    案件已经审毕,卷宗就放在会议室的桌上。石成武和陶弘方都已经看过了卷宗,案情也没有太多值得推敲的地方了,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如何判决此案。

    听了石成武的回答,陶弘方却有些犹豫了:“这么判会不会稍重了一些?”

    石成武道:“弘方,要治理地方,首先就得确立制度和权威。制度就是海汉律,权威就是要坚决果断执行海汉律。我们没法在短时间内给本地百姓普法,但可以让他们明确地知道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海汉的规矩!”

    石成武自上任以来,本地经他之手判决的死刑案犯早就已经上两位数了,多判几人对他来说并没有任何的心理障碍。更何况庞清这伙人所犯下的罪状,本就是现阶段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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